第一周作业

一、对我而言

如果我把自己比作果核的话,那么写作大概就是我的果肉。

写作大概是最令我感到安全感的一种形式。当我每次完成一篇文章,密密麻麻的文字可以紧紧地包裹我的思绪,是一堵密不透风的墙。可能这种正面的感受也有成就感的一部分掺杂其中,但入我这种缺乏安全感的人来说,最需要从中汲取的是文字的可靠。文字是虚拟的,但是比起文字,我宁愿相信我文字外的世界是虚拟的。我笔下的东西通常是我编织的乌托邦,我便想摒弃一切躲到保护果核的温暖、香甜、湿润的果肉中。

果肉和果核通常是共存的,就像我和写作一般。我拥有浓烈的表达欲,常常无法满足,便把它“讲”给我的键盘或笔听。果实熟了以后掉在地里,果肉自然腐烂,果核方能发芽。果核想留下果肉,它不希望人类把果肉剥夺食用,独留它冷冰冰地躺在废弃物中,也再不能发芽。我大概不会离开自己想表达的东西而独自苟活,如果非要如此,可能会成为没有希望的一条颓废的咸鱼。

二、喜欢写——

我最喜欢写的东西大概是同人文。因为是一个想到什么写什么的enfp,而且塑造一个全新丰满的人设似乎对我这个中学生来说还不算简单,所以对现实中存在的人印象的额外勾勒会让这篇文章更加清晰,也可以将重点放在文章的剧情走向和语言上。有时候也会因为能看见的对象做出一些让我联想出一篇文章的一些举动,或者认为一句歌词很符合一个人,就会冲动写下在脑海里构思的故事。

三、喜欢的地点

在沙滩旁的躺椅上、在遮阳伞的底下,旁边有清凉的小风扇,手旁小桌有喝不完的汽水和新鲜的椰汁,耳机里放着抒情R&B,眺望远处的白帆和映衬它的海。

或者是洛杉矶放着布鲁斯的咖啡馆,晚上变成清吧的它可以在我精疲力尽的时候给我一杯消愁的whisky。(未成年,只在梦里体验过!)

其实最喜欢在霍格沃茨的学院休憩室,在滋滋作响的火炉旁,用羽毛笔在陈旧的牛皮笔记本上写下自己送给斯内普教授的魔药课报告。

四、

我希望能在这门课可以作为我思绪的一个宣泄口,这是一个可以抒发自己矫情文字的很好的机会。我想借机学会怎么让自己的文字读起来更加有感染力,更加令人印象深刻,也就是用更好的方式宣泄自己对写作的构思。

我的作者名是烟渡朽钟。

五、班名

“fanatic”,意为狂热分子。

在我的记忆当中所有的艺术家都有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有些想法可能会被他人所接受,而有的不能。就像梵高,当时的人们认为他的画风是奇异的,认为他本人是怪诞的。我自认为梵高是“狂热分子”中的典型。往往拥有狂热丰富的内心,才能爆发出绝伦的艺术张力,对我们而言就是写出深刻的文章。

狂热通常也代表对一种事物的强烈热爱。或许在上完这一门课后,我们都成为了创意写作的狂热分子,在文学的道路上披荆斩棘。

狂热这个词充满着火元素。烧烫同时是一种痛觉,或许代表着凤凰的涅槃重生。狂热依旧代表着纯真,善良的鲁莽,积极的激进。或许我们正需要狂热的勇气与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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