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视角

第一重——事发当时的自己 (第一人称为主)

第二重——上帝视角(第三人称);或者你认为有价值的旁人视角(要求有第三人称—结合第一人称)。

童年时的自己

(1)性格/思维特点
天真,任性、以自我为出发点,贪玩、意志力薄弱

(2)语言表达能力
质朴,充满感情,鲜有逻辑

(3)关心的事(事发当时/那段时期)
怎么挨过或逃过英语朗读

上帝视角

(1)事发当时的周边整体环境(天气 景物 场地空间特征 季节光线时间……)

(2)事情里其他人有态度吗?环境对于孩子的判断有影响吗?

(3)这件事跟孩子过去的生活有什么牵连?对之后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孩子因为这个事有什么变化吗?)

(4)请给这位小朋友起个名字(不要是你的乳名)

其他人视角

(1)对发生的事的关注程度
非常关注

(2)性格/思维特点
尽职尽责,一本正经,耐心、但有限

(3)说话(表达)习惯
“直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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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时请注意:

1、请倒回到童年自己的身心里,从ta的角度去讲述ta的身体感受、ta的意志。要写出只有ta能感知到的那部分,不要写ta看不到听不到的部分。

请站高望远,穿越时空隧道,通过上帝视角把今天的自己对童年/这个事件的理解写出来。

 

童年时的自己视角:
纸上是一排排并不熟识的字母,我直直地瞪着它们。油墨的颜色是那么浓、那么黑,字迹的边缘是那么光滑、那么清晰,“o”的弧度也那么流畅、那么圆润。一幅占了半页纸的画儿,五颜六色的,那么饱满、那么鲜艳,在太阳照射下金灿灿地闪着光。
可我的心是充满忧郁的。吃完午饭他们就拽着我读小故事,此刻又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话,好像是“三克油喂你马吃”还是“谁又偷猫肉”。我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把这些重复一遍。也许复述错了,他又说一遍,我又重复一遍。一句又一句,我的脑袋越来越沉。不好,一定中了瞌睡虫!我悲伤地望向窗外,阳光真好,但不能出去玩,也不能睡午觉。于是我讨厌起阳光了。
手指划过纸张光洁表面,机械地卷弄着它的一角。中间那道折痕好深啊,撕成两半边缘一定很整齐,一定比我手工课的所有作品都整齐。但现在不能撕,于是我默默许下愿望——等我读完、考完试、小学毕业了,反正就是再也用不到它的时候吧!
我想到了我的英语小组长,她个子高高的,麻花辫也扎得高高的。麻花辫去过一年外国,说起英语很有一套,小故事读得滚瓜烂熟。唉,如果能和她交换灵魂就好了!最好是麻花辫来读一遍小故事,等他们满意了,带我出去玩的时候,再换回来。可万一我被麻花辫的爸妈识破了怎么办,快想想她的口头禅是……
“自己读一遍吧。”吓得我打个激灵,不得不抛弃了麻花辫的主意。我把头埋得低低的,装出一副努力记诵的模样,结果发现开篇第一句就有个其长无比的怪异家伙!
怎么读?怎么办??赶紧回忆,刚才他读的好像是……似乎是……
“读啊!磨叽啥呢?”
我瞪着不熟识的字母,努力挤出几个读音。“I am a…little…”
“Hippopotamus.”
“嗨皮……跑他门。”
“啧!”不耐烦的皱眉,“教多少次了,Hippopotamus,继续!”
于是我继续。天昏地暗的不知几个世纪过去了,估计哈利波特已经打败了伏地魔,孙悟空也被封为斗战胜佛了。最后、终于、总算,最后一句!!
我兴致高昂,得意道:“行了吧,可以出去玩……”
“从头再读一遍。”
希望的火苗瞬间熄灭,连哈利波特和孙悟空也跑得不知去向了。灰暗、一瞬间的光明、灰暗。黑暗。
“啊——?凭什么啊!!”
“你要是一遍读好了也行,磕磕绊绊的,不得再读?”
“不读!”
“啪”,小故事被拍到桌子上。“你还耍脾气了?!就这么几个词教半天都不会,用没用心?!”
“用了!!我就是没记住!怎么啦!?不行吗!?”烦躁、气愤、崩溃,我狠狠给了桌腿一脚,嗷的一声大哭起来。

 

老爸视角:
接到英语老师消息,要求孩子熟读“小故事”。那是什么?我一看,原来孩子的英语课本专有一页可以撕下来,从中对折,四面上各有一副插图和两三句话,组成一个简单的故事。小学这点东西,整得倒是越来越花哨!
那就读呗。比起同龄人,孩子英语并不出色,口语也有点费劲。不像公开课上那个扎麻花辫的小姑娘,站在讲台上领读,那叫一个神气。没事,耐心点教,咱家娃一定也可以。“孩儿,读小故事了。”小故事一篇,桌子一张,小椅子两把。开工。
这篇比较生僻的单词是Hippopotamus,河马。你说说,学这么长、这么偏的词干什么?有啥用?连我都专门去查了查,才确认读音,这不是难为小学二年级的孩子吗!不过整体而言还算简单,一共只有十个短句。跟孩子说好了,第一遍跟读,第二遍自己读,读好了就完事。
“I am a little hippopotamus.”
“……哼哼哼哼哼哼哼。”
我哭笑不得,搜索出库存之中最为标准饱满的发音,慢慢地、一字一顿地重复:“I am a little hippopotamus.”
孩子:“I am a little……”
“hippopotamus,大点声,读清楚了。”
午后的阳光暖暖的,我忍住一个哈欠,继续下去。可孩子是眼看着摇头晃脑、昏昏欲睡起来。
“自己读一遍吧。”
孩子低着头只是支支吾吾,我急道:“读啊!磨叽啥呢?”
“I am a…little…”
“Hippopotamus.”
“嗨皮……跑他门。”
啧!就这么个单词,就算长一点、难一点,刚才这半个小时也读了少说有二十遍,怎么还记不住?!“继续!”我只得不耐烦道。
磕磕巴巴、磨磨蹭蹭、叽叽歪歪,不知几个世纪过去了。第一次发觉读英语是如此这般的折磨,比我自己上学时更甚百倍!我脑瓜子一片混沌,仿佛盘古诞生之前的天地万物;嗡嗡作响,似乎十个《大话西游》里的唐僧在念叨“阿弥陀佛”,叫我不要大动肝火。
只听孩子嘟哝出一串叽里咕噜,没等我作何反馈,就把小故事一合,眉飞色舞:“行了吧,可以出去玩了吧!”
“从头再读一遍。”我不以为然,面无表情道。
她却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大喊大叫起来:“啊——?凭什么啊!!”
“你要是一遍读好了也行,磕磕绊绊的,不得再读?”我残存的耐心几乎消耗殆尽,咬牙切齿。
“不读!”
“啪”,我怒火中烧,一把将小故事拍在桌子上:“你还耍脾气了?!就这么几个词教半天都不会,用没用心?!”换头猪我都教会了。我强忍着咽下了后半句。
“用了!!我就是没记住!怎么啦!?不行吗!?”她歇斯底里,嗷的一声大哭起来,对着桌子椅子一通踢踢打打。我简直要偏头痛,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于是赶紧离席,心中发誓再也不管这种破事,由她去吧!

作者阐释:首先为迟交(很久)道歉!ddl正值期中复习,当时些许心浮气躁,所写不如人意,于是搁置。结果反而越拖越不知道怎么写了。看来不论什么事总是早些开始的好,吸取教训。
其次这个题目确乎有一定难度系数。我既不是七八岁小孩,也不是家有神兽的爹娘,因此两个视角凭借的不是模糊的记忆就是没什么根据的脑补。不知道我的文字符不符合要求?
有一定的夸张成分,给当事人我爸看了,他一脸追忆往昔的笑容。惭愧无比,十年后仍不知Hippopotamus读音。直到向爸询问,得知他也不会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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