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ure Notes

我爸在农业大学当老师,他在上庄那块有试验田,夏天的时候玉米成熟,巨大的绿色须子随意地披在黄色的颗粒之上,直而瘦的杆子扎在地中,飘摇着吸引你去采摘。

玉米在我心里是没什么特殊地位的,不过是和红薯、土豆一样普通的食物。但在遥远的加勒比海北岸,墨西哥人在公元10世纪时就开始祭拜玉米神,到了现代,他们还会举办“玉米节”,漂亮的农家姑娘用软、大、白的玉米皮做裙子去参加比赛,获胜的人取得“玉米女神”的称号。他们还用玉米饼做主食,三毛在《万水千山走遍》中就提到了他们做的街边小吃“搭哥”,玉米似乎更像是一种不会说话的朋友陪伴着他们。

开始摘玉米了,热辣辣的太阳狠狠灼烧天空庇护下的孩子,我一直很喜欢被暖融融的光笼罩的感觉,但今天值班的太阳太毒辣了,让我感觉自己像一块面饼,安静地躺在电饼铛上准备变成金黄的颜色。我妈妈总跟我说,在我三四岁的时候被我爸带去当时他们的试验田晒了一天,也没有遮挡,导致我现在这么黑——真是令人汗颜的理由,我一直不爱在夏天出门时打伞或者涂防晒霜,晒黑了这件事哪里是一天炼成的?

摘玉米戴的白色手套很符合我对劳动工具的认知,手掌外围一圈和手指肚的地方贴了乳胶,有防滑的作用,还便于发力,整体是由白色的棉线编织的,一旦被土壤污染就会染上黑色的记号,好像在昭告世界“我刚完成光荣的劳动”。想起来小学时春游组织去紫谷伊甸园,最后的环节是体验挖红薯,当时发的手套居然是洗碗的橡胶手套,属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

我是城市里长大的孩子,没有经历过农村丰收时节五谷堆在场院里的盛大场景,自然没有摘玉米的经验。我直接像拔河一样使蛮力拽下玉米,茎却顽固得像被胶水黏住一样纹丝不动,怎么加大力气都觉得“不是这种感觉”;又尝试用掰煮玉米的办法一折,一根硬邦邦的玉米却掉下来了,那一瞬间声音非常清脆,是“嚓”,与大地亲密接触时又显示出来它本来的重量,发出“砰砰”的声音。

亲爱的土地,我向你发出最后的道别,我用120天走完了全部的一生,刚才固执的挣扎是我最后的留念,但人类毫不留情把我摘下作为食物来饱腹。我从嫩芽时期就接受你的滋养,长高后只有我的脚才能与你接触,现在的我全身躺在你的上面,让我再亲吻你一次吧。

 

(写完上面那段后,我感觉我像在叙述一段祷告词,说完之后还要在结尾加一个“阿门”)

我曾幻想的劳动场景是像有经验的插秧农民一样,摁了二倍速似的掰完好几排,如果我有无人机的话,这样从上面看一定是无比整齐得像被镰刀割了一样。可惜理想是美好的,现实中的秸秆很容易掉皮,一根根纤维像是小刺一样偷袭到手掌的皮肤中去,倒也不疼,只是在某一瞬间触碰到了感觉神经,提醒到它的存在。伴随玉米一起长大的、来自内蒙大地的亲切沙土也转移到了我的手上,整个人看上去灰蒙蒙的。我的脸已经被太阳的颜色同化了,青藏高原的同胞们脸上的高原红转移到了处于北纬40度的我的脸上,脸的颜色倒也像冬天冻的那种鲜红,让人看了想给这个小姑娘送件棉服。

如何处理掰下来的玉米也是问题,用布袋子兜着时,棕色的土总是纷纷扬扬洒下来,或许是玉米留给大地的最后一封告别信。我把物美超市买东西时送的白色布袋放在地上拖着走,有点像伏尔加河上的纤夫,边拉边用忧郁低沉的嗓音唱着《三套车》。“一袋”这个形容词好像太过轻巧,像是从超市刚买了物资,悠闲地拎回家,实际情况应该是“一麻袋”,这个量词让我想到我爸曾经告诉我,他小时候,2块钱可以买一麻袋土豆,足够吃一个冬天。

掰玉米时候的那种疲倦和跑一个800米之后的劳累不是一种感觉,更像是你撑着踢了一小时足球之后歇了五分钟又被喊上去继续奋战,再动一米都是对脚底极大的磨损,脚踝在隐隐发出“让我歇息吧!”的召唤。我不是爱在这种有意思的劳动中偷懒的人,总觉得上一辈的人能坚持下来的事情我也可以,但我的意志和身体在一直打架。想想上世纪的大部分人们,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都是这样忙碌的状态,换来的不过是不及今天很多的生活水平,让我这个总容易想到很远的地方的脑子又开始回忆起人类的进化史,甚至想到诸如“人类生下来的大部分时间都是来受苦的吗”这种高远的命题,这发散的思维啊……

由现代化工业制成的汽车载着最原始的、第一产业的产物玉米向远处奔去,从原始的山里向充满工业色彩的大楼走去。

远离自然后,笔记到此结束。

虽然名字叫自然笔记,但好像全程都是我自己的想法,也没有怎么仔细写摘玉米的过程,作为一个自然人,实在只会写人,不会写自然,更多的玉米相关,尚待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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