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身体对谈(一)

看着自己的手,尽管它现在暖烘烘的(我穿了三件衣服)可我依然可以回忆起前几天晚上它如同一个移动且永冻的大冰块,自己碰都觉得凉。嗯……我的手总是很冰,这大概和我畏寒有着一定的关系。在炎日的夏日,微风可以轻而易举的汲取它的温度,再不留情的带走——真无情,可到底还是因为这双手留不住什么罢了。再仔细的观察它,妈妈和姥姥总是说,胖乎乎的,手背上清晰可见有几个小窝的手最有福气——我就是这样,但在我的观念中它其实算不上漂亮。我手背这一块的皮肤白皙光滑,看不到一点点因为骨骼造成的凸起,单单看着就会想这世界上的一切脏活累活大概都和它沾不上边。而它的大小相比较之下则是不大不小正正好。剪到有些秃的指甲贴在指尖,又在甲片和皮肤之间染上了紫粉色。嗯,是我曾经因为弹琴留下的习惯,包括我手呵护的格外好这一点也是因为之前四季都要演出,所以半点不敢伤着。我敢说,这是我全身上下除了脸保养的最好的地方了。也因为这段经历吧,美甲这种东西与我死生不复相遇!(指甲长就没办法弹琴了)随后把手侧过来,右手的二指上有一个月牙形的白色疤痕,而左手的三指上有一个淡粉色的茧子,它们是过往留在这双手上罕见的印记。嗯,是时候再翻一次了,这次看到的是我自己的掌心。这一次,单一的白和黄因为血管的加入多了些色彩,清晰可见的蓝紫色小竖条横亘在我的指关节,又在掌心汇集……莫名有一种生命在流动的感觉。我的掌心虽然三条掌纹脉络清晰,但仍旧有着很多烙在它们之上的旁的纹路,多而杂。我的指尖……指尖上什么都没有,空荡荡的让我恍惚。作为一个学习了十年多钢琴,三年多竖琴的姑娘,我很难接受这些时光仅仅是因为我有段时间没有接触他们印记就被轻而易举的抹去这件事的事实,分明曾经它们因为琴弦和琴键那样的狼狈,就像是夏日清泉中的与之抵抗的顽石。这里不该这样光滑的,它应该是有着厚茧的,应该是微微泛黄的,再不济也应该有几个水泡血泡的!可是这里什么都没有,是啊,那些日子都已经是过去式了。就像这双手,我也是一个矛盾而什么都留不住的人罢了。我并不大喜欢我的手,归根结底其实还是不大喜欢自己这个人。此时此刻,如果我看到的这是一双别人的手……我的第一反应一定是觉得这双手的主人一定很娇贵,不然为什么它这样的白白胖胖,这样的光滑细腻?以及这双手的主人一定是一个姑娘,一个娇贵的姑娘。哈哈,如此想来,这不也就像别人看我?但我也感谢我的手,它们起码为我创造了过去,它们比我的脸更像我自己。

 

眼睛

我的瞳孔是琥珀色的,尤其是在强光下更显得澄澈透亮,它收到过很多很多人的评价。

——你是不是戴美瞳了?——你的眼睛好漂亮,好有特点!——你是混血吗……而我父母经常和我谈到的,则是我刚出生的时候的事情。他们并不会评价这双眼睛是否美观独特,只是会捎带给我一段我根本没有印象,但是听到耳朵都磨出茧子的话:你一出生就睁眼了嘞,黑漆漆的大眼睛滴溜溜的转,和小耗子一样,但是没有双眼皮。那个时候,护士们都说我的眼睛像妈妈。不过随着日子一日日的溜走,我的瞳色变浅了,我出生时没有展开的双眼皮也出来了(但不大对称,左边的双眼皮有一点点内双),如今更像爸爸。这也在一定程度告诉我,女大十八变!这是我最最喜欢的一个身体部位,因为这是我觉得自己身上最有印象点也最吸睛的一个地方,我的整个眼睛偏长,睫毛天然就很密且长,眼睑长得恰到好处,就像是云朵在阳光下被勾勒出边缘,又用着边缘兜住光线那样。曾经的我一度对自己的视力很自信。哈哈,现在我也只能隔着一个玻璃片看世界了。于是只能每日喂自己两片叶黄素,并闭上眼睛祈祷:视力不要再掉了,再掉镜片又要变厚了啊啊啊啊啊啊。如果这样的一双眸子安在别人的面容上,我也会第一眼就被抓住目光吧,对方一定是个很有灵气的小姑娘,会喜欢一些安静却富有生命力的东西,比如森林里因为下雨积成的小水坑,里面有一尾小鱼儿在游。这也不假,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只不过我的内心还有很多浑浊的,复杂的,天马行空的,黑暗的,混沌的情绪没有被摆在明面上,我自己也就是这样一个人吧。或许有些人曾经从我的眼睛里看到过一些不好的情绪,但我自己希望它始终澄澈。(牢牢裹紧我的马甲和人设,不许掉!)

 

右膝盖

谈及到膝盖,这大概是唯一一个光是提到我都隐隐约约感觉到几分痛楚和凉意的部位,瞬间大脑就会开始像播放电影一样开始重映一些不好的画面。究其根本,不过是因为我两次把膝盖磕到血流不止,以及初三的时候连跑步自己整出了个软组织磨损加积液哈哈()先谈谈我右膝盖的外表,纹理明显的肌肤上总是覆盖着一层土黄色,和周围白里透红还偶尔有点死皮的肌肤差异甚大。在这颜色之下,有着清晰可见的疤痕,约有两厘米长,比周围的皮肤都更加滑而亮。它正处于膝盖的正中央,莫名有点连接着机械娃娃关节处的螺丝的感jio。说起这个疤痕,当年的我真的太过于“野”。大大咧咧,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十樱肯定是有着命运之神给她唱《勇气》才敢把廉价的滑板车玩成山地自行车,同一个个高台和马路牙子过不去!呵呵,后果就是摔成了鼻涕横流血肉模糊的囧样,这是第一次。第二次就纯粹是走路不看路遭的殃了,让当时原本就没好全的伤更加雪上加霜,买一赠一。哎,单是想着都觉得毛骨悚然,所以平时我也不大愿意去观察这里。至于那层突兀的土黄色,其实是因为磨损这件事只能等膝盖自我愈合,痛也只能自己忍着。尤其是换季降温,那种痛意就宛如你的膝盖骨里卡了一根银针,酸痛且别扭。不得不说,我有时候走路的姿势颇有些现实版“看我新安的假肢好不好用”那味(扶额)单单看这样一个膝盖的话……我会先心疼一下它,埋怨主人为什么不好好照顾自己的膝盖!下一步我脑内的想法就是:哇,看着都痛,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造成的,有这个膝盖的人性格大概会有一些大大咧咧?或许ta曾经喜爱过运动,但估计以后很难会了哈哈哈。从膝盖上来看,我真的是一如既往的不小心哈哈哈哈,时间并没有带走我的粗心大意!(磨损是日积月累出来的,但凡我早点看医生!但凡我不忍下去!呜呜)

 

作者阐述:哇哇哇,以前我真的没有这么细致的观察过自己的身体部位。仿佛就因为它们长在我身上,就不属于我需要感知的世界一样。但我却忘了,当我还是个牙牙学语,视力差到连眼前一亩三分地都模糊一片的小婴儿时,最开始的观察对象也是自己。这是我最开始理解自己和感知世界的方式。而本次的写作主题我在做的其实也是这件事。我平时会下意识的做出一些让自己憋屈的举动,以至于我长久以来养成了自我剖析的习惯。但我还是第一次尝试从具体的东西切入,从自己的身体上来去探寻思索“十樱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真的非常非常的神奇(惊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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