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题目,换句话讲,可以说是“我对自己有着非凡的标准,却惮于付出相应的努力”。随着阶段的不同,原先凭借一些小聪明、一般程度上的努力,还能“半壶水咣荡”,但越来越后继乏力。
“懒惰”与“暴食”是为七宗罪其二。一者是逃避现实、无责任心与浪费时间,一者是耽于享乐。撇开宗教意义,其对于罪恶的概括十分理性。
总说“道理我都懂”,但或许缺少一个破障的决心?
这样一个中间地带是痛苦的。倒向任意一方都快乐些,但倒向的过程更痛苦。
自律使我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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