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好题目和名字的大作品初稿的一部分

“轰隆”,伴随着一声巨响,电视机的屏幕被一柄锤子打爆了。A的胳膊一拐,电视被锤子带到了地板上,发出了第二声巨响。他喘着气,把锤子举起,重重砸在床板上。他所预想的,床板碎裂的声音并没有传出,它只是出现了一点弯曲。他用右手擦了擦自己额头的汗,转身看了看屋子里仅存完好的钢琴,他把家里一切的东西都砸了,只剩下它一个朋友。他用左手最后摸了摸它,算作告别。他转身出了这间屋子,头也不回的离开了,他再也没有回来。

他下火车时便失望了,他本来是抱有幻想的,期待换了个新地方能有个新的开始。看着人潮汹涌的西站,无非是从一个都市到另一个罢了。他乘上去往中央音乐学院的大巴,车上的人都很激动,他们谈论着彼此从哪来,谈论自己的专业和特长。他一个人坐在车尾,大巴上的冷气吹得他发抖。他看向窗外,太阳烧着地面上的一切,“人、车、楼、人、车、楼”

。他失了兴致,转回了头。随着大巴一个又一个转弯,他开始觉得恶心,头昏脑涨。他撑着挨到了下车,满心欢喜的他以为折磨就此结束,他快步走下楼梯。出大巴地第一步,他就被烈日晒个正着,他觉得自己已经被点燃了,没想到北方竟有如此毒的太阳。他找了一片灌木,把自己早上吃的东西一并告诉了它们。他清醒了些,抬起头,发现自己正对着一块石碑,上面刻着“中央音乐学院”几个大字。他小声说了一句:“这就算是给你打个招呼,别见怪。”

那块石碑可能因此被激怒了,断断没给他好果子吃。第一天分宿舍,他一个学钢琴的学生被分到民乐部那去了,三个舍友一个学的是笛子,另一个是二胡,还有个乐器他压根没听说过,现在也早忘了。剩下三个人兴奋地聊着民乐,他没兴趣加入,只是打了个招呼,就爬到上铺去了。第二天的专业课更是一场灾难,老师的授课进度慢到他睡一觉醒来还能跟上。他上了一周课,除了怎么靠着睡觉舒服以外什么都没学到,他从此再没来上过课。

从家里出来除了学费他一分钱没带,他也不可能往家里再要钱,他白天窝在琴房练琴,晚上就一家酒吧里打工。老板只当他是个酒吧驻唱,逼他弹时下的流行歌。他一个人在酒吧的角落弹着琴,每天看着人来来去去,喝酒聊天的、跳舞的、买醉的、偶尔还有想来捡尸的,就是没人听他的歌。有一天几个人喝多了来找他挑事,说他就是那给人唱歌的小鸟,正当那人把手伸过来想要拽住他时,他抄起酒瓶子就把他开了个瓢。因此他第一次进了公安局,学校的人把他学籍注销了,酒吧老板恨不得杀了他。他收拾东西从学校出来。他无处可去,还好有家清吧老板欣赏他的乐器水平,愿意让他去驻唱,演他自己想唱的歌。他在那里安顿下来,唱了整整一年。

来到2007年的夏天,太阳还是那般毒,柏油马路似乎是被烤化了,发出难闻的沥青味。他白天窝在屋子里不想出门,晚上在酒吧里唱歌,唱他喜欢的歌。他无事可做,开始练吉他,练鼓。突然有一天,老板递给他一张纸条,“有人点歌”。他以为又是时下的流行歌,展开一看,字很好,娟秀中透着洒脱,上面写着“今天我想听《wonderful night》,不知道是否能弹。他起身,蛮用心地整理了下衣服。捧起吉他走了出去。

弹琴时,他左顾右盼,试图找出那个点歌的人,可目光所及之处,每个人还是做着自己的事,直到最后一个音符结束,他听见角落里有鼓掌声。那是个近乎于死角的地方,他只能看见一只猫似的眼睛——不像是猫那样圆,但是同样的动人。这使他更好奇了。

他走过去,发现是一位独坐在吧台的姑娘,他看清了她的脸,那是一张完全符合他想象的,与那只眼睛相配的面孔,却带着一丝稚气。她的手旁是三个酒杯,两个已经是空杯,最后一杯还剩下一点,被她端起一饮而尽。“你好”带着微醺的气味。“成年了吗,喝这么多。” “你扫兴的水平比你的吉他高太多了。”她抬起头,第一次与他对视,她的眼睛带着一种魔力,使他自然的想去相信她。“没带身份证,两个月前刚18。” “就当你是在夸我吧。” 他把眼睛移开,又不自主地瞄她的眼睛。“喜欢这首歌?”,“喜欢,并且今天很应景。”“有好事?”,”算是吧,拿到了目标校的offer。”“这么好的日子一个人过来喝酒。”“要不你陪我喝两杯?” 他举起手上的吉他,“我不是来喝酒的,还得工作呢。”她点点头·,“那你去吧。”掩过自己的惊异和悸动,他站起身,往回走了两步,又回头看了一眼她。发现她也在看着他,她扑哧一声笑了。他赶紧转回头,快步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他开始继续他的演奏,时不时瞟一下那只眼睛,发现她一直都在。等到他的part结束换人,他回到那片是非之地,发现空酒杯已经有五个了。“再喝你今天就别回去了。”“所以你真是一点长进都没有。”“你这样的最麻烦了,要是醉倒了我还得给你家人打电话叫你回去。”“那确实有点麻烦了,他们都在国外,你还得一个人把我拖回去。”“趁你醉倒之前,我还是抓紧给你打辆车送回去吧。”“别,我家离这不远,走回去就行。” 之后的场景,便是一个人拖着东倒西歪的另一个人,经过三条街,到了两次死胡同,最后东兜西转找到了她的家。他们聊了很多很多,他忘记了很多,只记得她也爱摇滚乐,因为她能从中看到真诚,看到那些已经从社会消失很久的理想。还有她一年之后就要去英国读大学,以及最重要的——她叫C(起名对我是个大难题)。剩下的,就交给那天的月亮和星星做纪念吧,那天万里无云,他相信它们会记得很清楚的。

之后的情节走向大概是定了,现在这部分好像更像是交代了一些背景,希望交代的手法不算无聊

订阅评论
提醒
2 评论
最久
最新 最赞
内联反馈
查看所有评论
2
0
希望看到您的想法,请发表评论。x
()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