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少这样仔细地端详我身体的一部分,即使是这样重要的一部分—手。

在同龄的女生之中,我的手应该比较大,这当然是拜爸妈所赐。可除了一只手就可以拎着三个包逛街以外,似乎没有什么别的用途。

其中比较不受珍惜的是我的右手,食指被保温杯盖夹肿了一些,可仍没有什么好转的现象。食腹总是会出现不同形状的笔腹的花纹,总是一圈褶皱的波浪线。中指的指节有些歪斜地矗立着,大概是因为我错误的握笔资势吧。

我的手,一个初长成的高中生的成日握笔疾书的手,实在说不上好看或秀气。由于军训的迫害,连白净都算是吹捧了。可我确确实实爱我的手,爱我身体的每一部分,因为那都是我,更是能帮助我,创造出诠释自我的语言的最佳拍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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