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本世纪最伟大的爱情(初稿)

注¹:需要特殊说明的是,书名说法三年前系另一位作者提出。保留原名仅为致敬故人,没有贬低其他感情关系的意思

 

0.

当我下定决心提笔写最初两行,回忆很快如潮水般席卷了我的大脑,那个像已经掀不起波澜的海面一样平淡的东西。我不知道该怎样定义这段过去,也不知道应该为这份记叙赋予一个什么理所当然的名字:若冠名以回忆录,涉及到两名当事人,则选取合著的方式更为合适;若归类于小说,它却并非完全虚构(事实上大部分内容都太过于千真万确);若命之为纪实性散文,作者,也就是我,又列出了相对完整的大纲,并没匿去二位主角与大部分重要出场人物的姓名…最后设计者,仍然是我,左思右想,难得不够严谨地,用我和季羡都很喜欢——她从未承认——的老电影封面贴了书脊。

 

致敬和悼念于同日语,是我中学时代很常见的行事风格。写作,不同于猜谜,有方法可循,有往事可追,便显得不太难。那么该从何说起呢?一切辞藻似乎都不应用在这段故事当中,衣衫褴褛的木屋里面应该什么都没有,但一截木板前伸、前伸,作了承上启下的连接。它孤零零地支撑着灰尘与天花板的间隔,季羡此刻飘在半空。真的,直到最后一刻,她的脚从来没有碰到地过。

 

开始时故事是这样的:绑缚着寄给父母的信,蓝气球卡在天花板,木板和木板之间,我坐在它对面。关于这件小小的、悲伤的突发事件之后会怎样发展,对我来说已经很明显:过几天二氧化碳挥发之后气球会沉重地摔到地上,届时就可以假装这一封信件的灵魂已经飘到天堂,被我死去的父母用坟墓里腐烂的双眼看见了,我在这件事上拥有绝对的话语权,没有人会对此提出什么异议。但是季羡突然发问——现在想起来,其实更像是搭话——时咬着不知道有没有味道的草莓棒棒糖,于是画风很快变得不一样了。她说,你要不要走过去呀?

 

1.

现在总结往后发生的悲剧,只能归咎于那木板看起来比实际牢固得多。季羡的出现似乎是很自然的,她伸伸懒腰,飞着,飘着,在空中转了两个圈。你走过去吧,季羡笑嘻嘻地又提议了一遍,把重要的资料取回来?很可笑,她根本就什么都不明白。活人都不会飞,一个突然说话的幽灵竟然开始唠唠叨叨指点江山,想必我是快疯了。但既然要疯了,同样的纸,同样的笔,再写一遍抒发思念似乎也没什么所谓?我很自然地听了她的话,轻轻地踩着层薄薄的灰,顺着木板的脊梁缓慢且不坚定地走过去。

 

我很肯定,冒险家奔向不知道是否真实存在的宝藏时的步伐也无非是这样。但通往海中秘宝的道路很快坍塌,木板从中间断裂,随着一声巨响,海水又变成了空气中浮动的微尘。一阵小型沙尘暴散去后,我躺在了废墟中央。出乎意料地,完全丧失对季羡发火的心情,我什么话都没有说,甚至一度并未再动弹——以至于季羡不得不带着有点慌乱的坏笑飞下来,查看冒险家的生命活动是否还在继续——大约过了三千七百亿兆个原子碰撞的时间才站起来,掸了掸膝盖沾上的尘土。很少有人会到这里来,政府救济金总不及时发到信箱里,外面几乎所有人都不懂得怎样直来直去,明明白白地把自己的意思表达出来。我告诉自己就把她当作是在这种处境中送上门的租客,还是不要爱答不理的好。要回家了,所以我说,想在这待着就跟过来吧。

 

2.

我们得约法三章,第一条是非必要不提问。季羡盯着我的眼睛,无比认真地说。第二条呢?我看看她,随后很快再次低下头,装作对地板上的一张废纸发生了莫大的兴趣。

 

第二条是,我不问有关你的事,你也绝对不要打探我,第三条跟前面两条一样。她重申一遍。

 

我要回家。我说。

 

季羡或许还跟在我身后,或许没有。我听不见她的脚步声,自觉就像牵挂欧律狄刻的俄尔浦斯一样,抑制不住回头的欲望,却又不敢回头。我爬上楼梯,熟练地朝着生锈的钥匙孔挥拳,血肉和金属接触,发出一声闷响。门开了。到家了,我低声念道,害怕听不见那道初识的刻薄声音。

 

她还跟在我身后。

 

3.

虽然管它叫做家,其实就是可供暂时栖息的破屋子里唯一一个还算整洁的房间。季羡通过语言和动作清晰地表达了对这个地方的嫌弃,但依然没有显露要走的意思。我猜她是被莫名其妙唤醒的莫名其妙的地缚灵,或者其他东西,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季羡留下来了,从此和我分享这座空屋的所有权。

 

我们度过了一个无意义但很有趣的假期,包括赤脚在公园的绿色草坪上走,在开着空调的图书馆里分享一个洒满糖霜的冰淇淋,抱一只养不活的鸽子回家,隔天看着它飞走,等等等等。这些事件当中百分之八十的时候是我在做,她在看,我们的身边永远没有别人,好像整个世界只剩下一个残缺的我,和不存在的她。我几乎要以为夏季无穷无尽,而我也将一直停留在十三岁,不再长大,不需要忍受生长痛的折磨,和一个刻薄的漂亮姑娘一起,消磨永恒的光阴。

 

现实对我说,世界不是这样的。而现实永远是现实。

 

4.

我开学了。没有邮差带来信件,我也买不起手机,但我就是知道。学校里依然会充斥着快乐地生活着的人群,无忧无虑,自由自在,无处不在的违和感提醒着我,告诉我,沈酒不是其中之一。

 

长相出众,性格天真的帅气傻瓜岑今我人见人爱。所有人都爱他英俊的面容,淡紫色的挑染,高挺的鼻梁和闪亮的眼睛。校园里的篮球明星贺渡爱他,自称“21世纪剑修”的怪诞天才李鹤来爱他,有着如日光般闪耀的金发的校花唐徨爱他,好像爱他就是在爱世界。

 

但我不是这样的人,我也学不会做这样的人。沈酒的沈是沈世伟的沈,取名叫酒是因为母亲生我的那天沈世伟在饭店和人拼酒,连着喝了二十一杯。沈酒是这样随意地拼凑出来的,世界上多余的人。没有人需要沈酒。没有人。

 

他们有全世界,但我什么也没有。现在我有了什么,谁也别想拿走。

 

5.

开学之后,我们每天有八个小时无法见面,她明知放学的路并不会经过镇上经营独家生意的甜品店,却还是坚持补助金一定要分一部分出来购置甜食,理由是荒谬的“即使我们一个不吃另一个吃不了,看看也挺好”。那些“看看也挺好”的蛋糕和点心最后“为了不浪费”相当整齐地进了我的肚子,保持体重计划险些全线溃败,幸好因为多绕路的缘故,我每天的运动量同时得到了大幅提升。

 

6.

读到此处,或许你已经对这些冗长的流水账感到厌烦,以为这个故事又是俗套的人鬼情未了。甚至我已经猜到你会说最后结局无非是季羡某一天突然消失,在我濒死时又再度出现;也有可能我们会经历千难万险在一起,然而可悲地,世界上所有其他人的眼中我还是个怪单身汉。但这两种情况实际上都并没有发生,我们也经历过有摩擦的时刻。

 

摩擦的定义包括但不限于因为一些不重要的事情季羡抓起手边能抓到的一切东西朝我歇斯底里地丢过来,而我又坐到阁楼上对此不予评价。我们整整三天没有和对方说话,最后因为地板上蓝气球的尸体相互服软,关系又修复到从前的状态。往往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我不好说由季羡和我两个人组成的家庭是幸运还是不幸,反正至少独特得足够令世人惊奇。

 

我清楚地知道怎样激怒她,就像我了解她喜欢蓝色系的衣服却爱看殷红的图样,总说刻薄的话却不会拒绝他人强硬的要求。那些愤怒能让我清晰地明白她属于我,所以她展露笑颜时我在笑,柳眉倒竖时我也笑。那些鲜艳的情绪,数不清的转折点,蓝盈盈的短裙和生动的五官属于季羡,我只需要一种表情,那就是笑。

 

真是太好了。

 

7.

 

七月有雨。电视机里的气象主播第三百六十一次面带标准的微笑,愉快地说出让人沮丧的话。

 

在播放广告的间隙,和初见时季羡突然提出的诡谲建议一样,喜欢你呀这四个字被她吐露得很快很短很迅疾;像初见时躺在木头堆里那般,我将长久的沉默作为回答。比起不知从何而生的爱,我们之间的关系更像是一种习惯或说恒常的陪伴。想起来了,她大发脾气也就在沉默当天。时间开二倍速快进到长大,我从图书馆带回多得必须在沙发旁边堆起来的包月性借阅书刊,季羡随手从中抽出一本飞着翻。她看着看着,突然说了句话,很无厘头:

 

季羡会飞,沈酒不会,那为什么会飞的死了,你个走地鸡还活着啊?

 

8.

你真的要爱我?你为什么爱我?你怎么能爱我?你怎么能不爱我?

 

直到这时候我才真正确定季羡的身份,接下来又陷入长久的寂静。她不是人,为什么从初见时的小女孩变成了少女,为什么出于奇怪的心理原因从来都不让双脚碰触到地面,又为什么说喜欢我?她比我像人太多,如果活着,或者说生前想必到哪里都会受欢迎的。反观我自己,作为一个正常人,没有任何特殊癖好,和一个明显不是人的少女共同居住很多年,并从未想过测试其他人是否能看到她的存在,反而比季羡存在本身还不寻常。

 

初见时我以为季羡的出现是精神失常的征兆,事实上这么多年来我的成绩无论和哪群人比都还是出类拔萃;之后我以为我们之间的关系会很快无疾而终,事实上尽管在意,我也一直都没问过她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或许只是因为从来不问,所以我们不自觉地在一起了这么多年。漂泊无根,恰巧在同一个屋檐下躲过雨,我们都很可悲啊,季羡。她说呸,要可悲你自己可悲去,问太多的人真的很烦。非必要不提问,我说,那说陈述句就没关系。我们在一起吧,像任何其他可悲可爱可怜的人那样。我也喜欢你,好像从第一眼开始,已经很久了。

 

9.

以上,作为故事的结尾。再往后是历史真正将我们导向的结局,比想象中好一点,也传奇一点,更催人迷信一点。我和季羡十八年来第一次一起出门去看电影那天,路过的老同学如是说:你女朋友真漂亮啊。其实严格来说不是的,我想解释,但是飞屋环游记快开场了,那就算了吧。季羡的脚隔着鞋底悬空,到最后,我也没问过她为什么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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