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非常俗的文章

多亏了文人们的墨水,雪这东西几乎成了文雅的代名词了,但说到底雪不就是凉丝丝的小冰晶吗?许多写雪的“雅士”,都是看到这白色的冰晶,感受到几丝凉意,便开始之乎者也了,这样反而让所谓文笔和感触掩盖了真正的玩意。倒不如让我这种在雪里面打过滚,尝过雪的味道的俗人说两句。
人们常说鹅毛大雪,但真在东北那种成天下雪的地方,雪还真不见得有鹅毛值钱,但换了南方可就不一样了。前些年冬天,我有个住在武汉的姑表舅父——总之是关系非常远的亲戚,来这边办事。他是那种一辈子没感受过北方寒冷的人,来的这几天,恰好赶上下雪。他好像一个在山内隐居了几千年的道人见到了手机一样,把跟雪有关的东西问了个遍,还出门亲手用手去碰这东西。他小心地用手掌轻轻地贴上去,然后猛得把手缩回来,好像被烫到了似的。我去摸却没觉得有什么稀奇。他这滑稽的样子却被我记了好些年,隔三差五便拿出来跟大家打趣讲讲。
再说说吃雪,这是我这种不听话的闹孩子特有的礼物。之所以说是礼物,是因为我不但从中体会到了比吃糖更多的乐趣,而且没有因此疼过肚子。吃着也就为个好玩,还有用嘴感受一下那种凉凉的触感。至于雪的味道……也没什么特别的,下次下雪你去尝一口就知道了。如果要吃的话记得配上姜汤,倒不是雪可以当“下汤菜”(我们这边喝酒是要有下酒菜的,这个下汤菜便是沿用了这个意思),而是若你吃完后肚子痛,再来打着“教坏小孩子”的名号找我麻烦可就不好了。

作者阐述:因为我们没有听到老师的风铃响,所以错过了第一次的复盘,也因此多了一个回合。这个景象不是在多出来的那个回合中观察到的,只是开始没有想到写它,毕竟太普通了些。可是突然心血来潮看我们班的作品时,总觉得看的越多越膈应。琢磨来琢磨去,我才意识到一个问题——我们班的文章太“雅”了。我个人认为一个优秀的作品库,能雅俗共赏是必须的。所以我便来当当这个俗人,一方面给晚自习摸鱼找个借口,顺带发几句牢骚;另一方面拉低一下咱们的平均水平,省的有的同学都不敢往里投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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