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一隅(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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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 1.13)

 

 

 

小时候,老家的村南住着个疯子。她在大人的口中怙恶不悛,人们说她是“外来的孽种”,“专摄小孩子的魂”;王二老爷什么都不怕,唯独谈起她也有些支支吾吾,一些“可怜”“悲戚”之类的字眼从他的金牙缝里溜出来,我难得见他怜悯。于是大人们总不让我从南面走,即使学校在村南,也从要我从北边扬沙的土路绕过去。不过那条路上有绿油油的庄稼,还有喜鹊飞,不像南边总是静枯枯的——不知是古早记忆的失真还是大人话语的阴郁,我本也不愿去。

这天父亲正洗涮着祭灶神的杯子——到时候是要斟上自酿的米酒,亲自供到门厅里的神像前,还要跪下拜三拜的;他又开口提起那疯子了,他说:“等过几天走了,总算能撇开这霉物。莫得命!”

“走?去哪里?”我开口问。

“去上海,你舅妈家。去那里念初中,要坐火车的,有阵不回来。”

年少的我总是对现存未知的好奇胜过对未来生命的迷茫。上海与火车是什么概念,我一时不关心,而是在心里暗暗想着那个疯子。这一别,何时才能见?孩童心底本能的猎奇又出来驱使我,愈是禁忌的小孩所不能懂的,人在少年时总是愈好奇。

这时,王二老爷忽地进来了,脖子上金项链哗啦啦地响,家门前的黄狗阿谀地狂吠。王二老爷住在村南,我不常见的。他用油手摩挲我的头发,然后给父亲递烟;母亲正挥起大臂翻着铁锅炒菜,神色也愈发恭敬起来。“新年好!王二老爷,您还想着来看我们……这一别,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见……承蒙您厚爱……”

大人们的对话总有股烧柴飘出来的油烟气,让人发呛。我摸出厨房来,痴痴地望着那财神、灶神、土地神的画像,面前的香炉已经氤氲地冒着烟,这景象不知何时再见。我不自觉走出家门,走在那石子咯吱作响、常有摩托飞驰的村路上,幽幽地向南方走去。

这一走,我才发觉村南也没有什么不同。依旧是遍地冬小麦,菠菜青朝天,门外柴垛堆,鸡鸭棚里飞。家家户户门里飘出烧香的白烟,和天上的雾气接壤,一片朦胧的况味。在缥缈的烟气之中,我看到路东的河道旁一只黑影飘动,走近去,那影子忽然回过头来——原是个女人蹲在地上,裹着黑头巾,穿着黑线衣,套着黑皮裤,脚着一双旧黑旅游鞋;她把头巾解开微微探着头盯着我看,眉毛粗得很,脸却极瘦削,一双眼睛像按进去的黑石头,是凹陷的死气沉沉的脸上唯一活络的东西。她瞪着我眼珠直溜溜地转,我想到前日村里走过的送葬队伍里吹唢呐的男人,亦是一身黑色,似乎本就属于土地的。我往后退了半步。她就是大人口中那个疯女人。

她忽然笑了,笑容里流出我所不懂的神色。她用那鹰爪似的手招呼我过去,少年无畏,我似于冥冥中受到召唤,一步步挪近,坐在河边,看见她手里正拿着粉毛巾在那流淌的河水里漂洗。我说不清她的年龄,好像一个稚嫩的躯体还没有长全,突然间就套上了苍老的皮囊。

最终是她先开口了。她问我:“你怕不怕?”

“不怕。”

她轻轻一笑,把手里的毛巾拧干沥出水分,我惊觉她干枯的手竟如此有力;她盘腿坐在地上,眯眼望着我,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女孩叫平儿,她不在苏北,也不在苏南,而是在很远很远的北方。冬天,那里有被褥一样厚的雪,家家户户烧火取暖,母亲把平儿的手捂得红彤彤的,父亲上山砍柴给一家人烧水做饭。他们生活的平凡而快乐。

平儿十五岁那年,母亲病倒了。那双温暖的大手失掉了温热,平儿瞒着父母退了学,跑到镇上长途大巴会经过的站台旁,同那些蹲着、坐着、倚着、躺着的流浪中年男女一样,等待着揽工。可是她穷啊,母亲康健的辰光,她也没吃过几口肉。她在那群强壮的饱经沧桑的揽工汉里显得那样羸弱,包工头扫视的目光都不曾在她身上停留。直到有一天,那个从一辆白色面包车上下来的男人,一眼就相中了她。“你手巧,我们做针线工、叠衣服,正合适。”她是这么对平儿说的。平儿眼里近乎闪着泪光,感激地跟她上了车。车里还有一个男人,给她牛奶喝。平儿喝了,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再睁眼醒过来,平儿发现自己躺在陌生的床上。外面一阵搓麻将的声音,传来阵阵烟味。她下床想打开门,发现门被上了锁。

“我要做的活儿呢?”这是平儿对男人讲的第一句话。可是男人只是望着平儿傻笑,两只眼睛似乎无法聚焦,悠悠地弥散在两边,穿着破马甲,头发是寸头,也不说话,只是笑。平儿不知道,招工只是个谎言,而她后半生都离不开同他的纠葛。那个男人叫杨桂,是个傻子,他爹是村里的地主,杨二老爷。杨二老爷生了四个孩子,偏偏只有一个男孩儿,还是个傻儿子,找不到媳妇,他脸面上过不去,所以才有了平儿。当然,这些都是平儿后来才知道的。

从那天开始,平儿就从未见过窗外的太阳。杨家的大宅子白日里也会锁上,平儿不允许出去。而平儿要承担的,是一整家人的家务。她不敢不做,不做就会被打。她后来总是趴着睡觉,因为后背上竹节鞭落下的伤疤会隐隐作痛。可是照做也会痛,衣服没洗干净会被打,菜里落下鸡蛋壳会被打,她不敢哭,只是唯唯诺诺地道歉。时间长了,她发现这里没有取暖用的火炉,一整个冬天也从不下雪,她心里的火车彻底地脱轨了,于是她一遍遍对自己说,这里不是她的家,也永远不会成为她的家。即便如此,她一直没有哭,直到那天她帮杨二老爷擦抽屉时瞥见那印着她和杨桂红底大照片的鲜红色证件,她才哭了。红色不是玫瑰,是流淌的血。

她在夜里才敢望着窗户外面发呆。月亮冷冷的,像结起了霜。在周遭都安静下来的时候,她才觉得自己属于自己。她彻夜思念母亲。自己走了,母亲怎么办?父亲会不会疯掉?他一生气就会喝酒,一喝酒就会胃痛,那是他的老毛病。希望父亲不要宿醉,希望母亲要好好的。也正是这个时候,她意识到,要逃,一定要逃。

可是平儿找不到机会。家里时时刻刻都有人,她找不到大门的钥匙,连窗户也被用铆钉钉上,这里没有人她能依靠。她试着向杨二嫂搭话,杨二嫂总是嗯嗯啊啊地糊弄过去。她觉得世界那么小又那么大,真无情。

直到那一天,直到那个身穿紫色皮大衣,手戴黑色皮手套,围着金灿灿的围巾的女人笑盈盈走进杨家的宅子;平儿从门缝里望着杨二老爷风一样地迎过去,端茶倒水,嘘寒问暖,见女人说,要见见咱杨二爷的儿媳妇,她就这样被请进了毫无防备的平儿的屋。“快见见你樊四婶!”杨二老爷留下一句话,门就被砰地关上了。平儿望着她,眨摸眨摸眼睛,不知道眼前的这个女人要做她的救世主。

樊四婶把耳朵倚在门上,听二爷走远了,方挤出一脸愁容,悲戚地说:“我最看不惯人贩子!我小的辰光,也可怜得恨,被父母从苏南卖过来……”

平儿怔怔地看着女人流出泪来,不知说何是好,目光游移在后面楷书写的毛笔字上——仁义礼智什么,最后一个字被樊四婶皮衣领口的紫貂毛挡住了,看不见。樊四婶啜泣一阵,浓妆被眼泪冲洗得像阡陌纵横,平儿迷路在里面。她开了口:“你会不会喝酒?干了这瓶酒,我帮你写信回家。”

平儿不知道那啤酒瓶里装的是陈年烈酒,只是举起墨绿色玻璃瓶忍痛往喉咙里灌。她从未喝过酒,可单单“家”这一个字就让她闭眼照做。食道在燃烧,胃液在沸腾,她心中的世界充满蒸汽机的轰鸣——那辆列车将她载向北方的那个村庄,母亲躺在铺着茅草的炕上等她回家,父亲做好了滚烫的粉条白菜,她的脉搏不是来自南方而是来自北方。北方。北方。列车两旁从白墙青瓦变成红砖黑瓦,太阳落下去,黑夜升起来,夜色里尽职的柴夫正在烧着他的烟,烟气袅袅通向的是回家的路。北方。北方。她的身体飘飘然,列车似飞上天,在即将触到幻想乡的须臾,她听不见樊四婶得逞的哂笑:“才几口就醉了。”

再醒来的时候,是一个黑夜。平儿不知道自己睡了多少个半天,只记得醒来时月光皎洁得寒冽,然后俯身就扒着床沿将那酒连同梦吐了遍地。忽闻身后有人翻身,她回眸,惊觉杨桂也在床上,那直愣愣的双眼像木头,没有情感地落在她身上。她惊叫:“滚开!”可是杨桂听不懂,一脸无辜地蜷缩在床脚。她顿时又泄了气,受害与悲哀,面对一个傻子,一时说不清。她只独自把泪水流了千千万万遍。

后来平儿许久不讲话。她在做饭时会没有缘由地打翻铁盆,在洗衣服时不自觉地洗了两遍,有人在她身边她就会开始啃指甲,原本完好的指甲被她啃得坑坑洼洼的,有时咬到肉才惊觉已经皮破血流。她变得迟钝,麻木,刻薄,猜忌,好似融入了村妇的身份,当然这么做的后果是竹节鞭。无数的鞭笞落在身上,所幸心里的苦难远远胜过肉体,身体再怎么痛似乎也不过如此。可是母亲呢,可是母亲呢。母亲会把自己丢掉吗,她一次次在疼痛中扪心自问,并把过错归咎于自己的轻信,于是愈发不能宽恕自己。她可以丢掉语言,可以丢掉脸面,也可以丢掉身体,可是家的概念愈想忘愈清晰。从前的自己是现在的自己的乡愁,是曾经唾手可得而现在遥不可及的乡愁。

于是在一年中最盛大最热烈的那个夜晚,在全国人民阖家团圆的那个夜晚,在那个曾围炉与爸爸妈妈吃饺子的夜晚,她决定逃。在最璀璨最响亮的一颗烟花在夜空中炸开的那一瞬,她掏出从厨房顺走的剪刀,狠狠地锤向被钉死的窗户,玻璃与烟花在同一时刻炸开,她翻窗落地,脚心踩在碎玻璃渣上,只身闯入这个最苍凉最广阔的夜。她在喜庆的鞭炮声中狂奔,踏着麦苗,跨过田埂,她此刻只希望那鞭炮声再响亮一点,尽管每一颗红响炮都似炸裂在她心上。

樊四婶正吸着刚点燃的细纸烟,信步走向屋后。她倏地眯起眼,然后把烟狠狠踩在地上,转身向屋里打麻将的人群大喊:“平儿跑啦!”方才侃大山搓麻将的男人们顷刻间带着绳子奔向麦田里;杨二老爷紧紧皱着眉头,骂道:“莫得命!”杨桂则直直瞪着双眼,为眼前的大阵仗拍手叫好,不知道这一切是因为自己。

平儿环顾四周,要是在春天,她掬身躲在麦田里,必很难被发现;可如今小麦才刚出苗,还没有腿肚子高,她就像猎物只身曝露在平原上,四下空旷得出奇。但没有时间后悔,她转身望望身边的小河,卯足了气,侧身便扎下去。

“她在河里呐!”

杨二老爷高喊一声,那几个壮汉就相继下水,向平儿游去。冰冷的河水刺得平儿喘不过气,她被困在家里久了,本就没有力气,如今在凛冽的水里,更是不住地哆嗦。她知道自己游不远,于是贴着岸边向前划去,在一处田间引水的倒V字水渠里隐出了河道,蜷缩在入水口,只露一个头,屈膝环抱着浸在水里,颤颤巍巍望着河里的水涔涔地流。

所幸,今夜月光并不明朗,逶迤地散落下来像隔一层纱。那群男人箭一般追赶着仍向前游,平儿闪身隐去了。她躬身在水渠里小碎步快走着,目光盯着远处高速路旁的一排白桦树,等走到那里,就可以拦下车来,说不定路边会有好心的过路人,可以带平儿回家。

 

故事讲到这里,眼前的女人忽然抬起头,长久地望向远方的一排白桦树。我这才发现她脖子上套着的红线绳,大抵是护身符,祈福用的;却灰扑扑,像染尽浮世烟尘。我顺着她的目光望过去,彼时,傍晚的太阳光正降落在白桦树林上。我记得有首诗说:高风下木叶。如今这排树已经没有什么叶子可落了,我却仍然不觉得它们孑然,反而是一身轻快,在暖阳里熠熠生辉。我悄悄地瞥向女人,她的头发散落在肩上,夕阳下,有同那些枝桠一样的质地与光泽。此刻我已不觉得她是一个疯子,如果要说是的话,也是一个会讲故事的疯子。

幸好这个故事并非发生在这里,因为附近的村子从未有杨姓的人家。我的目光又回溯到白桦树上,远方,车流依稀可见。如果田野是海,那一整排白桦树就是海岸线。我努力想象它们在黑夜中的样子,那时树枝一定泛着银白色的月辉,我无法去想这样的宁静之下有怎样的暗流。

见女人仍不开口,我急迫地发问:“然后呢?平儿回家了吗?”

女人憧憬的目光突然收敛,回落在眼前的粉红色毛巾上,她近乎条件反射式地痉挛,狠狠又拧了那本已晾干的毛巾两下,继续慢悠悠地说下去。

 

人们在面对太空旷的环境时,尤其是在夜晚,往往会忘记了自己的渺小,天真地以为自己与世界融为一体,以为自己就好像一棵树,向前挪移几步,就可以轻易地到达下一棵。可是实际上,树有宽阔的根系,有广袤的臂展,每一根树枝上,又有许许多多精雕细琢四面八方的小树枝。而这些种种,在人兴奋的时候都是会忘记的。

于是平儿望着迷失的猎人而长舒一口气,觉得自己抬头一直走,总能走到的。夜晚的麦田安静的很,除了偶尔响亮的摩托车声和高速上隐隐车流,没有别的声音。当平儿的毅力就要被寒冷消磨殆尽之时,她转身回望,发现远处的房子变成了小小的一排,她无法分辨哪一间是她日日所囿的杨家,甚至无法分辨村落与村落;再转身望望白桦树林,依旧是那样茅远与渺小,似乎他们的相对位置不曾有过变动,而自己却被挤在野生与野兽的罅隙之间。

月亮于无声从东方游移到头顶正中央,将要滑落西方。她害怕了。等到天明,如果自己仍曝露在田野里,那么一辆摩托车就能轻易找到她。视野渐渐模糊,要不断揉眼睛才能看清前路。她俯身蹲下,双脚涨得发麻,忽见东边有一丝光亮,接着发现脚下那墨绿色的菜畦里已不是麦子,而是菠菜、花菜和不认识的作物。菜田意味着人家,人家意味着栖息地;哪怕能走近去取取暖,也是莫大的慰藉。她遂放轻了脚步,动荡地走去。

那是一座小小的茅草屋,不过能容下三两人,里面没有声响,点着煤油灯,灯火飘摇不定。没等她再接近,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老婆婆从里面探出头来,惊呼道:“哦呦!怎么半夜还在田野里?”

平儿嘶哑着嗓子,思忖离杨家已很远,遂抱歉地讲:“我迷路了,要到镇上去。”她终究是不敢说出自己的目的;也不敢说到镇上坐火车,因为她恐惧如果老婆婆真的送她到火车站,会因为被发现没有买票而困窘;于是只说了要到镇上去,却接着很快发现这个理由的古怪与拙劣——谁会在半夜上镇去呢?

婆婆并不多言,只是敞开门,讲道:“莫要急!先进来歇息。” 婆婆眼中闪烁着怜悯,皱纹似乡间的土路,可以化解一切喧嚣与不安。平儿迈着疲乏的脚走近了。

霎那间,那草席下飞扑出两个人来,随即一只麻袋落到平儿头上。平儿应声倒地,惊叫传遍原野。接着一个男人的声音传来:“不得了,还蛮能跑。”然后是老婆婆苍劲的质问:“报酬呢?……”“回谈!”樊四婶喘着粗气,厚重的声音像她手臂上的赘肉,晃晃悠悠地从肺里传出来。

再往后的情形,平儿就记不清了。她只记得自己在挣扎中被丢上了摩托车的后座,满腔热血回落下来,才发觉夜晚的寒冷,凝固的汗水糊在从前的伤口上,蒸发之后变成了盐。她被疼痛淹没了,死死地睡过去。后来她被裹在麻袋里丢进了地下室,腐烂的旧红木家具的霉臭味钻进她的鼻子。她再也哭不出来。

那段时间,平儿忘记了痛苦。杨家的大门依旧紧锁,没有人知道平儿的生活,只有平儿知道。她在地下室每天吃的是两颗干馒头,喝的是腥味的冷水。她不敢从旧玻璃片上看自己的倒影,因为已经瘦得走形。地下室墙顶有一个窄窄的窗户,她每天就望着太阳光斜切下来,有时候是茕茕的“一”字,有时候是“平儿”的“儿”。她会用修长的指甲在地下室包浆的地板上追着阳光写自己的名字,无趣了,也会写点别的字……

 

眼前的疯女人像是掉进自己讲的故事里,用手指尖在地上划拉着,口水斜淌着滴下来。我第一次觉得害怕了,站起来,仍然直愣愣望着她的手不停摆动。我当时不知道她写的是什么,甚至是不是字,但是那一笔一划,在我脑海里重复过无数次;当我后来在同样的位置蹲下来,躬身去写时,才明白那不过是一个字——逃。

而彼时不过十二岁的我心中只有恐惧。她抬起头,又像来时那样,朝我笑。我愈发总觉得那笑容像故事里的老婆婆,笑里藏刀。

接着她冲我大喊:“喂!天黑了,回家去吧。” 然后把毛巾揣进兜里,努力立直了腰。我这才发现她的肚子微微隆起,弧度像田野后的山包。

我不知道哪里来的胆量,在转身狂奔的欲望就要侵袭头脑之前发问:“后来呢?”

疯子言:“什么后来?”

“后来,平儿怎么样?”

疯子嘴唇翕动,正要开口,我身后突然传来一声熟悉的怒吼,使我为之震动。接着父亲就冲到我旁边,一把搂起我,转过身往家跑去。我在他的肩上捶打着,叫他停下,他却一遍遍地说着:“你疯了!你疯了!”然后一刻不停地跑。我流着泪,和疯子挥手,疯子也跟我挥手。我见她转过身去,木讷地坐在河边那块倾斜的土地上,看夕阳。

出乎意料,父亲没有骂我什么,只是彻夜闷闷地坐在门前抽旱烟。我站在他身后,最后一次看故乡的冬鸟绕着柳树枝飞。第二天一早,他卷起草草收好的行李,没有同任何人告别,就拉着我和母亲到了火车站,买了最近的火车票,到上海去——这比他原定要早好些天。

在车上,我打起寒噤,连连发抖。父亲用备好的陈皮给我泡水喝,我一面吃着邻居家送来的南瓜饼一面听着他低语:“造孽啊……造孽啊……”窗外的白桦树林飞驰而过,我的心飞到了那片麦地里。

后来,我便七年没有回故乡。在上海人潮汹涌的街市里,我曾不止一次将路上的人认成疯子。故乡的形象模糊而远去了,连同那个古老的故事。记忆一旦久远,相互之间就会纠缠不清,难分瓜葛。渐渐我总是问自己,那个麦田间的小茅草房,究竟是出现在疯子的故事里呢,还是出现在我家乡的现实里?那排直挺挺的白桦树,除了我的家乡会有,还有哪里会有呢?

只是当我一遍遍书写自己的名字,盯着自己的姓氏——王,才终于笃信:那么故事一定是假的了。疯子就是疯子。故事就是故事。这些惊悚不过是她心底的杜撰。

 

七年之后,我在上海读师范,大一暑假,学校组织去支教。命运难解,支教的学校正是我故乡镇上的小学。父亲提议说,回原来的村子看看。于是父亲和我一同暂住在四叔家——我们走后,王二老爷就把父亲原先的房子租给了四叔。村里的格局几乎没有变,上世纪的老砖房依旧躺在老位置上,十几年前给砖墙粉刷的白漆,受风雨和返潮自下而上地脱落,形成斑驳的红白色渐变。彼时是夏天,田里没有麦子,水稻青翠翠的。四叔家里依旧张贴着灶神、财神、土地神的画像,只是上面的香炉撤去了,大抵是最近没有节日罢。

四叔见面便是寒暄,夸我长这么大,回乡教书,有出息了,我都只飘飘听过;却忽忽瞥见堂屋里墙上那幅字:仁义礼智信。用大大的正楷写的。我装作不经意地问四叔,这从哪里来。他不好意思的摆摆手,说是王少爷他们家多余,摆不下又舍不得扔,送过来的。

那晚四叔给父亲斟酒吃饭叙旧,月亮醉在酒里,四叔红着脸,大约也醉了;终于摇摇头说:“就是王二老爷走的太早,唉……”父亲只一愣。“您还不知道,他死得冤呐!骑摩托车的时候,翻到沟里了,人捞了两天两夜,都泡烂了……要我说,都是因为那个孽种造的孽……”

我怔怔地问:“那疯子呢?”四叔站起来摆摆手,似是很激昂:“她被王二老爷打得惨啊!后来怀孕了,娃娃没几个月又发烧死掉了,从此才疯的……日日夜夜对着墙壁自说自话,听起来是杨啊王啊的,也不清楚。王老爷把她放出来,也傻傻的不跑,就喜欢坐在河边看水从南向北流,北边有什么好看的!”

“……她最喜欢跟路边的小丫头讲她那莫须有的故事,孩子听了浑身发抖,凶的高烧不起。后来我们跟二老爷说,别放她出来。他答应了,自己却一天天消瘦下去,常常念叨着‘莫得命’,哪里还管疯子。人们说他是中了疯子的邪!直到那天翻下沟去……”

“后来疯子又生了个女娃,”四叔用食指敲敲自己的太阳穴,“也是傻的!”

“莫得命!”父亲也红了脸,把啤酒瓶重重地往桌上一撂,酒气熏天地说,“真是个孽种……王二老爷当初就不该!……”

我又问:“疯子还活着?”四叔瞪大了眼,似乎我的言语荒诞不经:“早死了!听说在夜里,疯子跳进河里就往北游,游了十几里,清晨发现溺死在河边……”

第二天一早,四叔带我们去扫墓。我们这里人去世后,棺材要先在正屋里摆三年,以告祭灵魂,然后再埋到田地后面的山坡上。王二老爷刚入土没半年。跪着烧纸的时候,父亲哭得稀里哗啦,我很努力才挤出几滴漂亮的眼泪,又被风吹掉了。二老爷的墓碑修得阔气,外面镶了金边,详细记载一世的成就与名声,在一众墓碑里显得极高贵。我却出神地望着王家坟冢的最后面,一棵柏树旁微微隆起的小山包;那旁边并没有立石碑,在一派体面肃穆之中显得格格不入,只插一根歪斜的木头,上面刻着什么字。

我爬起身,正要去看,四叔突然喝令:“别看!不干净。”我本是不害怕的,却担心四叔,于是急忙收住了脚步,却瞥见了那木头上的字——王秀娟。

 

此后的夜,我总睡不安宁。那个早年河边的黑影几次闯入我的梦里,以扭曲的姿势召唤我,像呼救,像叩拜,像责怪,我也说不清。于是我跑啊,跑到陌生的城市里,疯子迷失了,我亦迷失了。我在风云千樯的人群里请求宽恕,却再也找不到疯子。只听到疯子的声音回荡在空中:仅仅是忏悔吗,仅仅是忏悔吗。音波将我吞噬像溺水。我一次次惊醒在午夜,走出门来,黑黢黢的,晚风刺骨,水边阒寂,我总觉得疯子还在那岸边坐着,那双黑眼睛还在黑夜里注视我。

我一度以为是疯子来索魂了。

直到我遇见那个女孩。

那时我已离了村庄,在镇一小的课堂上。她蓬松着乱发,身穿黑色破皮夹克,腿上黑毛裤,脚上黑拖鞋。她从不抬头,不管上什么课,都把头深深地埋在自己的臂弯里,缩在最后一排的角落。中午放饭的时候,她却倏地站起身来,像一只断了皮筋被弹簧绷紧的夹子。我的目光猝然被她脖上挂的深红色丝绳吸走了。那丝绳同她的脸颊一样,有泥土的痕迹,不知沾了哪里的金片,在太阳下泛着光,明晃晃的。我呆呆地望着,迷失在纵横交错的纹理里。

忽地,她瞪大了她那晶莹的黑珍珠的双眼,然后用双手抓起了蒸锅里的土豆,把它捣碎,捏成人形。如此捏了三个,放在一起,然后朝着土豆泥像傻笑。

我问她,他们是谁?

她一面淌着口水一面说:“王大丫、王桂、杨平儿。”

我指着其中一个:“她不是王秀娟吗?”

王大丫哇地哭了,在泪水中自语:“是杨平儿,不是王秀娟!妈妈告诉我,是王秀娟把她害死的,她最恨王秀娟……”

平儿与疯子,杨桂与王桂,杨二老爷和王二老爷……我感到一阵晕眩,丢下餐车,跌入走廊,靠在冰冷的水泥墙上,用力挤压着太阳穴。抬起头,青山长出坟冢,柳树枝变成红丝带,遍野的水稻换成了小麦,街上挑着担的农人是出殡的队伍,装束清一色是漆黑,走向远方的深夜——那里,微弱的灯火在茅草屋里飘摇,树林中是黑色的利眼,远方一排整齐的白桦树依旧无恙。

疯子已经死了。平儿不会再活。我在心里一遍遍默念。

 

王家村的夏夜宁静而祥和。水稻在抽它们的苗,蝉依旧鸣叫着夏天,黄狗耐不住闷热,汪汪地低吠。三奶奶四奶奶百无聊赖地坐在木凳上,摇着蒲扇,等待月亮爬到树梢边。麻将的翻滚声从王少爷家传出来,樊四婶又在同她的朋友们觥筹交错,热闹欢庆地噱笑着。我曾无数次幻想《祝福》里的纷飞大雪,也想念离别时过年的锣鼓喧天,可更多的日子并没有这样的特别。这世界既没有六月飞雪,也没有抗旱三年。时间如日历,一天天被撕下去。有些人被刻意遗忘了,有些人继续他们的快活。

我就在这样宁静祥和的夜里,静静地走到那坟冢遍野的后山上,从包里掏出一方小小、小小的石碑,立在那座小小、小小的山包前。

我跪下,虔诚地拜了三拜。一阵南风吹过,扬起了曾经那块木牌,它掉落在山下的小河里,随河水一直漂啊,漂啊……

 

它将漂流到北方去……

 

 

 

 

 

 

 

 

 

 


-(初稿的)作者阐述-

这篇其实不能说是初稿了。有这篇作品的想法是去年春天,到真正写下来它,已经快又一年春天了。为了能像《活着》那样,从很轻松的口吻把苦难的事讲出来,我费劲周折。这次的作品并没有像前几次那样热烈和浓郁,而是尽可能平实地,像麦子扎根在土壤里那样,安静地讲出来。包括叙事视角和叙事顺序,我有过很多尝试,从第三人称直接写、到警察调查案件、再到如今这样用一个小孩子同当事人对话的视角。最终觉得,故事还是由当事人换一个视角说出来,那种朴素、真挚,又故作轻松的口吻,比较吸引人。

另外一个困难是尽可能复原故事场景。写农村完全没有下乡经验会没有真实感,所以进行了一些回忆和调查,然后才动笔。

关于结局,应该能读出来杨平儿被卖到王家之后改名王秀娟。解释一下杨平儿为什么要在讲故事的时候把所有的王家都换成杨家,从现实生活中考虑,当然是不希望自己被认出来,或者是太希望真正的自己被认出来;从文学上考虑,可以说她一直在想念自己的家,即便王家是施暴者,但她一次次地说服自己这里就是自己的家。然后终究是失败了。

update 1.13:在倒数第二节开头更新了一小段来弥补“我”对疯子态度的缺陷。因为在行文中找不到合适的位置来补叙我的心理(加在最后一节,总会破坏那种电影镜头扫过般的旁观者视角),遂作罢了。两人之间更多的关联,留给读者想象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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