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身体的对谈:永不相忘

作者阐述(很久之后补.版):

现在看来,这篇写得不好。太散了,充斥着“要从什么东西中逃脱出来”的感觉,文字,被扭曲了,就像是被塞进了万花筒中一样。

但是当时很开心(而且也是我在高三想做的事情)so that is enough.

:)

 

 

我很少观察我自己的身体,包括我的手。大概是因为这份熟悉的陌生,当我在屋内抬起我的手观察时,我是很难辨认再说清它的颜色的。

它对此的态度令我苦笑,而我只好说——我只好说:我们从未像这样促膝长谈。

就请它来负责拉着我飞渡这一方键盘经纬吧!让我把我的桨邀到我的小船上来吧!贵安!请在键盘上坐下、起飞、降落,I hope you enjoy it!……

再看,我依旧难辨这颜色到底该如何形容,它似乎是不稳定的、深藏起本质的,而我也忍不住想要歪题说,我不觉得你的本质在这颜色中。但像这样静静地描摹一双手的模样,也是我不会拒绝的一件事,所以:当我考虑完,大概是溢出的油脂,或迷你海市蜃楼和其中抱着迪斯科的摩登牛仔,造成了灯光下那些显得像细小的白鳞一样的反光面,我开始想,这双手就像是两只沉默的袋子,装了些不甚精细的粮食,偶尔被老婆婆拿葫芦刮一些去灶台,留下沉默的形状。这让我意识到,我该如何去解释我的手背那种并不皙白、也并不黑黝黝的颜色,它们甚至缺少大树树皮的品质。

这是一双从黄河中伸出的手,呈现荞麦茶的颜色。当它浸入青绿的漓江,便与之在另一重频道共鸣。

我总记得这双手与水(或拥有相似特性的物)的每一次相逢相交,记得那山水我曾抚摸过,记得那油画我曾触碰过,记得游泳池洗浴间的热水重重打在手上,记得那一个夜晚,家里只开了一个小灯,我说摸大米堆的感觉很解压好像是有科学依据的,妈妈把米袋从厨房里提出来让我玩——原来这么随性就可以啊,这么想着,我把手伸入米粒的软穴,感受深埋的寂静把喧嚣洗净。

粉色的指甲盖,被没什么规律的白色波浪侵蚀着——自从我的九岁远去,好似就不再有十个圆润的粉色丘陵在那里等待着。我一向不把指甲留得太长,唯一一次用指甲油,还是在小学,那大概是同学送的、戴着黑礼帽的。一定只有最笨拙的油漆工,才需要在微凉的秋夜跑到没关窗户的厨房去洗手,想要摆脱那种刺鼻的味道。油漆工已经不记得自己粉刷出过什么颜色了,只记得夜温和的墨色被刷在自己身影上,引得小腿肚一次微颤。

而我从小到大几乎没有用热水洗漱过呢,那次也是。

手却一直很热乎……

 

努力地伸展手指——我并不讨厌这种感觉欸!我说不出这双手有几分因写字产生的变形,但大概可以说,它是一双肉乎乎的小手。每次跟朋友合掌在一起,都可以明显地看出我的手指短了一截。这么和我的身高对应吗?令人感觉到一种统一。

至于眷恋在骨骼上的肉,它们是柔软的,手背的指肚上伏着依稀的毛,偶有愣神,定会想起姐姐家楼下那家排骨店做的红烧肘子。很多亲近的人喜欢把玩我的手,比如我妈妈,她总念叨着:“你这双手,真好玩。”比如我之前课外班的同桌,她则念叨着:“好软啊……好软啊……” 这样从小臂捏到手指尖。到了19年年初,她将要中考,我常常皱着眉头考虑自己能不能被选上衔接班(那时候的我只想到可以逃避掉体育中考,没想过未来,没想到未来是迎面走来的创写^^),考虑到那会儿我们上课外班总是容貌枯槁、目光呆滞,仿佛行将就木,这大概是为数不多的活力了。

 

现在的手心是白里透红的,手掌一圈、五指指头五个点都存着血,青绿色的血管也隐约可见。更之前,这面手是惨白的,中医说,你血气不通,所以双手毫无血色。之前去找他调理,每次就把手腕往那小枕头上一放,这一放少则两个钟头,多则一个时辰。那个老头是很厉害的,也是很凶的,特别严格,也不许人在公共药房代煎他的药方(大锅煎,精华可要去一半!你要是去,就别在我这儿看病!),之前看科普说,中医会连病人的心理状况一起照顾,他可是真的没有照顾过我的心情,自己倒是脾性老倔,我们一犯错,就把我和我妈两个人绑在一块劈头盖脸一顿臭骂,十分有趣。看中医要排队的,排他的队的人少有嬉笑聊天,最多不过在门外寒碜两句,把微信加上,有些中医的病人就很热闹,我很羡慕,我并不真的希望自己每次都带去看的《论语》会派上用场。我和我妈私下里管老头叫“胡神医”,见了他之后叫“胡先生”,每次诊脉的时候,老头会和自己大大小小的徒弟们的聊天,我每次都认真地听、认真地记,可惜现在却不能复述出什么来,聊到一些我知道的事情(只要不是医学话题),我就精神一振,很想搭话,但往往是我在肚子里打好了稿,没有说出来。老头收了一个没比自己小多少的徒弟(我一向不会看人的年龄,也许他其实只有老头一半大),那个人不是学医出身的,看着正了八经,带这个眼镜,很有长期浸泡于管理层或者公务员环境的气质,但我能看出来,他也怕老头。有次,这个在老头这里找到了下半生寄托的徒弟被他使唤来给我诊脉,大概是一次考核吧,尤其是之后写药方的时候,那人是很紧张的。诊脉期间,徒弟给老头说自己之前遇到的患者,说到患者之前找了一个糊涂中医(真是《红楼梦》写的那种啦),吃中药从原本的病吃出了另一种更严重的问题,他们异口同声地说了几味药的名字,然后老头哈哈大笑。

我想不起来那双长期给我诊脉的手长什么模样啦,但是我记得,有次临近中午,他从门里走出来,我从他身上看到了苍老,也看到了青壮。

我是希望他这臭脾气能一直发下去的。

 

左手上有两个痣,一个在虎口,打字的时候我总领悟到他就像一只眼睛一样一直在凝视我;另一个在食指最上面两个指节的连接处,长在在山谷的沟壑纵横与藕断丝连上,颜色略深一些,像在原野中被追逐的一个虫洞。我颇喜欢这两颗痣,虽然它们不在同一个面上,但我总觉得它们串联起手心手背间明与暗的一条分界线,同时有着秩序感和破碎感。

手腕几乎是一干二净的,除非偶尔戴Maria给我的尼泊尔小手链,之前左边还戴一只有着很轻的蓝色的手表。说到那只手链,我总觉得我是和尼泊尔好有缘的,尼泊尔是我唯一去过的“外国”,那里的建筑艺术、工艺品和风土人情都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苍黄的盘山公路上,也有着要堵车堵一天都到不了加德满都的时候,但他们的田野很干净,在河边洗大象的人曾经邀请我过去摸一摸象,小孩子会很单纯地期待你给他们一些零食,然后给你看他们做的小玩意儿。有次我们在等导游换钱,一群中学生模样的在玩滑梯,是石头做的滑梯,我也想过去玩,但是不敢从凹凸不平的石梯上滑下去,在热闹的人声中,转头就跑走了。10岁的我跑得很急,好像连凉鞋都跑掉了,在石梯上时,一个黑头发十分柔顺光亮的尼泊尔少年站在我身后,过一会儿,他跟着我跑下来。当时的我好忙乱啊,糊里糊涂的就从人群中跑走了,回妈妈和旅伴那里,但却依稀记得,那张有点焦急的巧克力棕色面目,那位学生在我身后喊我:“Sister!”我猜他是想说,小妹妹,你的鞋掉了。

我确实是弄丢了我的鞋还是什么的,已经记不清是何物。大概是因为有那一声“sister”,我从没有觉得我那时真的失去了什么东西。

尼泊尔与那条手链最相像的地方是寺庙,那种颜色、那种氛围,深深地熔铸在他们血肉中的文化与街道旁的石头中。那条手链有着蓝色的圆柱形小石排布在一起,是有点厚有点浓的天蓝,小石上偶有黑色的纹路,这是手链最主要的部分。最中央是像被别着竖笛的养蛇人存放了眼镜蛇一样的石头,莫约小指甲盖大,是个圆润版的直棱柱模样,黑色打底,青绿色点睛,金色辅佐,一共有八片不同的青绿色图案,恍若八次呼吸。从那“养蛇人的小壶”,左右各延伸出来三条以蓝色小石为主的链子,中间点缀有红色的小珠和原本是银色的金属。整体手链很轻巧,柔的眼光一向是很好的,我也很受用于此。至于那寺庙,啊,我该如何描述,半个球形的形体扣在大地上,上面四四方方的金色砖石砌成一个方室,更上面是一圈圈塔顶,塔顶系着一根根绳,上头绑着彩色的旗帜,与西藏的有相似之处。方室的其中一面画着天眼的图案,一只仿佛要把人卷入其中的、画成螺旋图案的鼻,一双神秘而不知注视何方的眼,在眉心处的点则代表着第三只未睁开的眼睛。我,对这双眼睛有着尤为深刻的印象。

在寺庙处看到天眼,就像感觉那是一尊注视着我的神佛。但在买回来的纪念品上看到那天眼,就会想起导游说,每个人都有那只未睁开的第三只眼。偶尔,那只眼睛在你的睡梦中睁开,然后看到未来。大概是因为这种说法能够解释我从小到大时常突发猛烈冲刷我精神的即视感,我对此有着难以磨灭的深刻印象,若是偶然翻出那个绣在小布包上的天眼,双手还会忍不住定定地摩挲一会儿。

而我对尼泊尔这个地方的情感大概也是如此。喜马拉雅山脚下的小旅馆,有着螺旋的铁质楼梯,二楼的电视里,播放着我看不懂的电视剧和广告,一直按着遥控器,最多不过是变成雪花屏,顺着那螺旋走下来,是夜,我和妈妈拐到旁边的小店里。里面暖橙色的灯光打在我的脸上,旁边一个圣诞树形的货架,挂满了柔软的手工艺品,我从上面取下来一个淡紫色的天眼零钱包。

天眼、喜马拉雅山、象,我再也没有见过那么美丽的圣诞树。

天眼、喜马拉雅山、象!我是见过那样美丽的圣诞树的。

 

考虑到手作为礼仪工具的一面,我的手大概是不合格的。我很容易出汗,所以双手几乎总在出水,有时候也有点担心这会不会让跟我握手的人感到不适。根源也是很容易找到的,小学的时候追了《野良神》连载,男主和我一样出手汗,里面有一个女孩子说手汗很恶心,然后我的脑颅骨内侧就一直留存着这一句话的刻痕。当然了,至今也不曾特别在意此事,刻痕就只是刻痕而已,对于脑颅骨,这一句话,其实和“粒粒皆辛苦”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关于手,我曾学到过很多东西。幼儿园的时候,有个同学把玻璃杯递给她妈妈,因为太早松手而导致玻璃杯摔了个粉身碎骨,那个阿姨就跟同学说“要等对方拿稳了之后再松手。”有时候感觉真奇妙,从这些事情里学到的习惯好像才养成没多久,还没有真正与我融为一体,我就已经十八岁了。更早的一件事,我已经没有相关的记忆了,但只要想起来爸妈告诉我的描述就会感觉到一阵疼:在我之前的家里,我曾经因为好奇而把手指伸进门打开后转轴旁露出的缝里,然后被夹住,爸妈说我嚎啕大哭、他们急得不得了,然后找到了正确解放我手指的方式。哇!谢谢你,我机智的爸爸,保住了我的手指,避免我在小学三四年级的打字练习课上挂科!

是了,我一向是打字不快而且经常打出错别字的,也许该回炉重造一下——一直一直看着进度条一点一点往下推进,一直一直惦记着电脑里的扫雷游戏。扫雷,我一向是很思念你的……是手告诉我的眼睛,有很多事情我其实从没忘记,不过是像这样轻轻一触,就让粘连这现在的所有过去全部喷涌而出了。

扫雷,我一向是很思念你的……我思念我第一次玩全屏扫雷玩到胜利,我思念以前的电脑自带的游戏库,我思念,妈妈同事的孩子跟我一起玩扫雷,哪怕是10*10,我们也从来都没有成功过,于是他发现游戏结束后可以复原这局游戏时,就兴奋让我把雷的位置抄下来,然后重新开始。如果现在的你,一定会觉得这种玩法一点意思都无!但是真的,对于那时候的我们,这就是顶有趣的发现、顶值得骄傲的事情、顶好玩的一天了!我思念,这个人我许久许久没有见过了!我应该,认识“宽宽”先于你的大名吧?肯定的,毕竟我们认识在幼儿园,甚至更之前,你的大名是很难学的,但为什么会思念呢?整座办公室里最玩得来的小孩,至今见面,大概是无话的。没错,各自都有各自的路在走,各自都有各自的缘分升升落落,各自有各自的《寄生草》或春色如许。

我们许久许久没有见了啊!那段日子就在我心里,但是却离我好远啊,还是说离谁更远呢?我猜我其实不是思念,而是想要通过你的一些话语言行来确认我的第一位故人的平安。我们其实就在一个学校里,很多人提到过你,我知道你很优秀,也知道你在成长,幼儿园的时候觉得特别神秘的高年级,放在北大附中高中部也根本不算什么。但是,你和你的家人还好不好?

我曾经,在热情几乎蒸出烟熏火燎的牌桌上突然从我混乱的八张手牌里抬起头,觉得春节的日子少了一个人。我们这几家人,好像几乎每一家都在这时缺少些什么,有一家,也少。我难免有些妄念,希望牌桌能更热闹一点,或来个人斥责一下我们这帮打牌打到狂笑的家伙。但同时也是,我不会故作深沉地觉得故人错过这一切有什么可惜的(我相信大家会遇到很好的事情!独一无二的好事)。我只想问,你和你的家人还好不好?

左手是指向上方的担忧,我大概总要担忧点谁的事,右手是指向前方的平和,太阳东升西落,我们在宇宙中随性漂浮,所有担忧都顺着蓑衣上的雨滴化作嘴角的一次微笑。这两个都是我的手,这大概就是我的一双手。

 

把手掌倒过来,指尖朝向心脏,好像端着其他人的手一样去打量它们——看上去,它们像是什么人的手?

我这样做了,然后我肩膀好痛哦!

嗨嗨嗨,手👋!

 

这双手能做的事情实在是好多,我的饮食起居,无一不依仗它们。考虑到右手中指上面的老茧,它真的写过很多字,也是在写字姿势不够标准的情况下写了好多字。这茧子自小学起就有了,一直消不掉,小学或初一时偶尔喜欢扣它,就像好奇能不能把这一大块顽固的皮给撕下来一样,后来越来越习惯它的存在与保护,也就作罢。

做得最自然的事情大概还是写东西,但上周,网课期间,看它在电脑惨白的光前起起落落久了,被晃得双眼迷离,常常会有一种油然而生的陌生感,觉得这不是我的手。想起衔接班第一次上创写课的时候,是回答过一份写作者问卷的,有一个问题是你喜欢什么样的写作环境,当时还并不在意,也没什么想法,随手写了曾经去过的一个图书馆有着什么样的特点上去。现在觉得,那种长久闷在屋子里动弹不得的、必须对这电脑屏幕看很久的写作环境,光线一直惨白惨白的,是我不喜欢的写作环境。我宁愿当一株植物,每天活在太阳底下。我想起我一向很喜欢的简·奥斯丁,也就是《傲慢与偏见》的作者,她是一个很活跃的人,很喜欢玩杯球,虽然她从未见过两个男性如何在私下对话(因此她不在书里面写这样的场景),也不怎么见过繁华,是的,她是一个只能在房间中偷偷写作的女性作者,但整体上我们可以说,她的生活是丰富而非狭隘的,也就是说,她很人性化。简的书一向很诚实地呈现现实,这让我倾慕,她平静的心把一切都刻印,然后幽默而炽热地表达在纸上,真好啊。或许我们可以说,简在文学的艺术上没有太多的才华,但我走在路上时常常想要大喊大叫:“是怎么做到的?是怎么做到的!简!你是怎么写出来的,不是身为人的诚实,而是身为小说家的诚实,是身为人的炽热,也是身为小说家的宁静,弗吉尼亚说得好啊,她说 在1800年前后,有一个投身写作的女人,她的文字里没有恨、没有苦。 这是一个奇迹!”是啊,这是奇迹,简·奥斯丁的文字中没有任何那个嘎吱作响的小房间的影子,只有宁静,她的心屏蔽掉了外界的不美,把她要写的故事完整而自由地呈现给了读者。想到这里,我时常提醒自己,要多晒晒太阳,因为那是我的生活我的炽热我的土壤,然后当我开始书写,要自由而完整。

像此时此刻,以及文字中的无数个此时此刻一样,这双手帮助我成为了我自己,于是我是要感谢它们的。我会继续成为我自己,你们大可以放心。

宝玉对黛玉说的那一句“你放心。”我大概是越来越能懂得了。

 

啊,这双手真是好普通的,它是的一部分呢。

 

 

 

作者阐述:

最终还是只写了手,本来还想写一下后背,现在不知道还会不会写。不过我在写这篇观察手札期间(好久)把《美丽人生(Life is Beautiful)》看了呢。

创写的字竟然都变成绿色了,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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