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灯结彩的屋内,宴会中的人们摆弄着手里的酒杯。晶莹的容器中盛满了浑浊的暗红色。杂的空气里混合弥漫着烟草和酒精的味道,音乐声大的几乎要震聋人的耳朵。他们穿着艳丽,摇曳在舞池中,交谈甚欢。脸上挂着清澈的笑意,内心却污浊不堪。而角落里的她,不同于旁人地,身着白色的碎花裙,独自坐在角落,手中攥着一杯白开水。这才是那玲珑的容器该盛有的。她看起来有些拘谨,像是第一次来,另一只手揉搓着裙角,但她在极力掩饰,时不时地向路过的那些觉得她格格不入的目光回一个笨拙的微笑。
“鑫泰酒楼,下周二晚21点,3号桌,不见不散。”她重复阅读纸条上的内容,抬起头环顾四周,又低下头看看手表,已经21:52了。那个说好不见不散的人是她的笔友,他们在同一个城市却用信件通信,每周四下午19点她会在第一大道旁的邮筒后获得她的信件,而她则需要将她要“寄出”的信粘在邮筒后等待次日19点被人取走。为了保持神秘感,二人约定不可以在对方取信的时间前往第一大道。而现在已经是他们如此沟通的第16个月。就在上周四,她取到的信,或许只是一张纸条,只写了这样的一句话。她期待又忐忑的赴约了。从对方写信的习惯和口吻来看,应该是个男人,一个温柔的男人。这16个月来虽然不是每天交流,但信纸背后的那个人已经成为了她生活的动力,“酒精的味道太糟了,我多想这时能喝到一杯白开水啊!所以你无论去哪里都要记得带上一杯水。”——像这样的话这男人已经说了好多好多遍了,可他却一点也不长记性,不过他没想到的是他无意中的抱怨竟成为了她如此格格不入的理由。也成就了她现在的纯净。
“杰绅,你真的要去吗,可你的眼睛……” “当然要去,趁我还看得见,就是不知道她还在不在。”说话的是一位穿着西装温文尔雅的男士。他从头到脚都是完美的,挑不出一点瑕疵,甚至衣服上连一点褶皱都找不到。要说他身上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他的眼睛。他快要看不见了,明天一早他就要坐飞机去国外,或许还有救治的可能。酒楼窗外,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站在落地窗外盯着楼内,他也同样与街道上的烟火气有些格格不入,他的目光所至在立有数字3 桌牌的桌子上,逐渐转移到那个身着白裙的女孩身上。他努力的看着,恨不得将他所看到的全部刻在心中。忽然,他的视线下移,到了女孩手边的玻璃杯中。杯中正是一杯白开水。他的嘴角欣然上扬,从西服外套的口袋中拿出一支笔和一个小本子,划了几笔,把纸撕了下来,粘到了邮筒的后面。与此同时,桌边的女孩已经开始打起了盹,她 手中的水杯摇摇晃晃,“啪”,水撒了一桌,湿了信。女孩被惊醒,她揉了揉眼睛,扶起杯子,看着被晕染模糊的“不见不散”,回过神来:那男人失了信,她不该再等了,也不会再等了。她暗暗下定决心再不和这不守信的人联系。可周四傍晚7点——她与那不守信的人交换信件的时间,她又鬼使神差地走到了那个邮筒旁,如往常一样,一封信安静地粘在上面:我品过许多种不同的酒,可她们只会加剧我的疼痛;唯有一杯白开水,尚能缓解我的苦楚,她虽然味道没有那么丰富、颜色也没有那么鲜艳,但她永远是最能治愈我的。回见。女孩不解的读着这封信,将信收好,回去又写了一封回信询问他这句话的意思。可一周一周过去,她每每去邮筒旁查看,她的回信依然粘在邮筒后面,完全没有人动过的痕迹,而那个人也再没给她来过信。他就如人间蒸发了一般。她彻底失望了,决心再也不去邮筒旁。三年后,又是一个周四傍晚,她已脱去了当年的稚气,出落得成熟了,但不变的是她依然喜爱白色的裙子,还有她的手提包里一直放着一瓶白开水。她路过邮筒,见旁边站着一个身着西装的男人,他倚靠在邮筒上盯着人行道出了神。她能感觉到在她走过的时候有一束目光聚焦在了她身上。她有种说不出来的熟悉,频频回眸,发现那人竟也在望她,直到二人眼神交汇时,他叫住了她:“小姐,我可以认识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