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個劍靈朋友

楔子 陨圣元年

 

“人…真是脆弱呢”,是低声呢喃。她取下了蒙在眼前的白纱,眨了眨眼。

刹那间的生命结束,也自无什么痛苦可言。大概千人,身体被切成两半,而血液尚算温热。

未及渗入大地的那抹鲜红汇成涓涓细流,一如她眼眸,颇是不详。

血色残阳,洒在尸横遍野的大地,也映着小姑娘离开的背影。恍惚间,似乎觉得小姑娘的身形又矮小了几分。

“事了…拂衣去”,她默念着,顿了顿,又说“你看啊”

 

 

       “将军,前线急报,高岚族的左轻骑小队不知被何人斩杀,那人手段残忍,没留活口。”匆匆赶来的哨兵眼中浸满震惊,虽未曾经历却也心有戚戚。

 

       微风裹着浓郁的血腥气,映入眼帘的是暗红色大地。

       致命伤一处,不对,是伤只一处。数千人,腰部断口齐整,高度一致。

       将军苦笑着摇了摇头,“便是家父也不曾有这般实力,想这天下,或只有剑圣有这般能力了吧,可这手段绝非剑圣所为,只愿来人,是友非敌。”

 

       这一仗,赢得轻松。

 

壹 陨圣六年

 

       第六年,无事发生,我在本子上写到。想了想又补充些,太平,无趣。

       我将白纱系在脑后,确认它严实的遮住了眼睛。他说过,我的眼睛好看极了,既这般,便不予旁人看罢,总归这眼睛于我也是没什么用处的。细细想,这衣裳似是穿了六载,但大抵是无妨的吧,着于我身与置于那华山之巅也是没什么分别。世间颜色于我,最喜莫过天蓝,和他的眼睛一般,那是极清澈极明朗的。

       小心系好腰间的酒葫芦,我径自出门,又到了打酒的日子。

 

       “姑娘又来啦,还是要二两竹叶青吗?”,气息近了,想来那小二是小跑着过来的。

       我微微颌首,他接过我手中的酒葫芦,转身进了酒窖。

       往日极其嘈杂的街道今日不知怎的安静了下来,等等,那边是…?我皱了皱眉,微微分神。

       “这宝剑踏雪,可是并了华山山巅万年不化的坚冰的,寒冷非常,挥之既有冰雨现嘞。那楚沉星也是机缘巧合,十五岁就得了它,嘿,这可不得了啊。你看,才一十一年,人家就成了剑圣,全大陆公认的第一,难着嘞!”听听这慷慨激昂的语调,我不觉想到了那人一脚踩着桌子,唾沫横飞的场景。

       “切,还不是个沽名钓誉之徒。要我说,剑圣也就是徒有虚名,真刀真枪上了战场,这才打一仗就死了。”

 

       愚昧。

       周身寒流萦绕。分明夏季,却觉不寒而栗。

       冰锥擦那人脖颈而过,穿入墙壁使得房屋一震,屋中人齐噤了声。那人脖颈上骤然浮现一道血迹,落地声尚可闻。

       我从呆愣店小二手中拿过酒葫芦,大步踏出。微不可察的,留下一声幽幽叹息。

       昔年夸赞仍记,叹世人善变如斯。你本世间谪仙人,何苦碎剑仙命格、散三魂七魄。

       他们,又或是我,哪里配。

 

贰 陨圣七年

 

       第七年,无事发生,我在本子上写到。

       因着生活实在无趣,便随意倒在床榻上,嘴里哼着不成调的歌。要知道,我五音齐全的很,这支曲子不大成调,皆是赖他未曾教我,至今这曲我也只会一半。

       门外一阵骚乱,五大三粗的声音大吼着“长安出事了!全完啦!”还伴着痛哭声。

 

       西北五族围困长安,皇帝并百官皆被困,突围希望渺茫。

       我翻开本子,补充了几笔,西南无事,长安有事。

 

       前面气息驳杂极了,想来就是这里。人数不大好分辨,说实在的,十几万或是几十万也没什么分别。不过安稳七载,他们便忘了先前进犯时的折兵无数,早晚是要杀个干净的。

       也不知长安如何,我微微恍神。

       我大抵是不希望那里有事。他是很爱那里的,那里有粉嫩粉嫩春日牡丹,有金碧辉煌的宫闱,有四季酿酒,有鼓乐春秋。

       这一战完,边疆想来会安稳许久。或许,我应当趁这次回去看看。顺便,寻一寻泓柒那老儿的踪迹。

       想得再远,眼前的人还是要先解决掉。

 

       不过两三道剑气挥出,我便成了全场瞩目中心,孤身一人面对千军万马的场景,想来是颇为壮烈的。

       我从没想安静解决,这么多人,无论如何也是做不到的。

       他们换了换阵形,向我冲来。无谓的挣扎,我呢喃道。

       敌方将领笑的狰狞,他们苦心筹备多年,对一雪前耻的唯一担忧是我不前来。

       无所谓的。

 

       他们的盾牌,还真是坚固呢…我歪了歪头,又划了三下。随盾牌破裂,暴露出来的,是厚重铠甲,我无奈的叹了口气,不知疲倦般一下一下挥着剑气。较之人好得多,我是不会累的。

 

       剑气力度有些减弱,察觉到这点,我微微皱眉,是一次性能量支出过多。

       被近身了呢,睫毛微微颤了颤。枪扎在我身上,没能留下什么伤痕。这伤不到我。

       温度又有些降低,这是第几夜?我有些记不清了,只是挥出剑气的动作有些僵硬。同样的招式用了千万次,只是倚着强烈杀伤力才能继续造成伤害罢,哦,这还称不上招式。

 

       后来啊,是极致寒冬,绝对零度。

       我心所感之处,尽数冰封。百万军队,无一幸免,皑皑天地,只余下白茫茫一片。说起来,也真是失策了,早该想起这招,不太分敌我。

       我扯下蒙眼的白布,看指尖慢慢虚无,看雪花穿过掌心。瞳孔与肌肤,呈现一般无二的苍白颜色。

       杀人,他不如我。

 

       你爱这天下,我便镇守边疆;你爱盛世大唐,我便将来犯者尽数诛杀。你看,我做到了,也不枉你仙格失、三魂散,对吗。

       这天下识我者,独君一人。这世间,又多久不曾有剑招可贯天地之意,融冰雪之华。

       最后的最后,只剩下了一滴滚烫的泪,没能划过脸庞。

 

最是一年春好處,不見長安不見君

 

       华山又下雪了吧,我默默想着。我能感受到的,剑身萦绕着的气流向我传达着他们的雀跃。

       自我入世,似也有千百年了吧。久到…我甚至可以衡量每一场雪的温度,是大是小,多久会停下。控制剑身气流也越来越得心应手了呢。只是,这样的生活,似乎有一点点无趣呢。

       说实在的,开了灵智的剑本不应当存在于世,锻造书上面的警告也应当也是很严厉的。不得不说锻造我的人,可当真是个彻彻底底的疯子,不过我也得承认,他是个天才,这忤逆天道之事,竟是让他做成了。代价是很显然的,他这一条命,便是半仙出手也留不下。而我,被拘在这剑身中,不得现世。

       我又细细感知外界,没有生命的气息,没有怨念,没有残魂,想来外界太平,当真无趣。

       我是极为清醒的,千年安稳也变不了命数。我终归是不容于世的,折剑早晚罢了。如今每一日于我,都是偷来的。

 

       有人来了,不大真实。

       没想到,千年了,这华山之巅还是来了人。我定了定神,这气息,竟另我感到威胁,怎么会。我又摇了摇头,原来是负伤,这人气息紊乱,像个不定时炸弹,也不知何时会爆开来。原以为是个狂妄之徒,没想这华山恰合他,此地寒冷非常,是养伤的好去处。

       说来这华山,本也就是座普通的山,严寒之名,归根结底還是因我而起。单单说我入世那日,大雪七日未绝,伴年月流逝,这玄冰覆盖的面积也是越来越大,不知何时,这里便只剩下冬了。

       呀,那人过来了,气息越来越近了呢·。我堪称贪婪的汲取着这股生命的气息,再怎么紊乱,说到底,这也是我千年间所遇的第一道生命气息,何况又伤不到我呢。

 

       三年了,内伤早已痊愈,他一直没有离开。

我是剑灵,对剑意极为敏感。极是清晰明了的,他越来越强了。

       极致的剑意可通天地万象,不过因着属性不同而略有差异。而灵剑生来便在极致,如我掌冰雪之力。而世人剑意不通天地,他们的招式多少是与天地不合的,这或是天资有限,亦或是囿于眼界,总归,是命格不足。然他却是不大一样。剑道于他,寒彻,而其解,正在这华山之巅,便是我也不得不叹一句少侠真是好运道。

       剑道寒彻,而握剑之人炙热,此子天赋出众心性坚韧,此后必成大器,我在心中摇头晃脑的说着,自己品了品,还觉得自己破有儒学大家的风范。

       也不知他何时能感受到我。我默默想着。

       说来也巧,自我开始思索他能否发现我的存在起,不过两三日,他便感受到了我。后来他和我描述,偶然间,他感受到一股极寒彻的气息,冰冷而强大,我晒笑了下,不以为然。灵剑不容于世,我身为宝剑踏雪,若没些灵圣儿在这世间流传,还有何颜面。

       我对他也颇为赏识,这剑他拔的也顺利。

       独独没想到,他竟是有大气运眷顾者,一时契约,我竟是脱了那剑,附到了他身。

 

       又七年磨合。

       这些年间,我还时不时给他些点拨,剑招是无甚么可教,但于剑道,这天下怕无人可出我左。

       这日,他又舞了一支剑舞,掺着他自创的踏雪剑法三十六式、凌霜剑法一十三式和碎冰三式,一有镇山河碎星辰之势,二伴彻骨寒意,剑意圆融,隐约间,似与天地呼应。想来他这样的人在凡间应也是极少极少的吧,感受着贯通而完美的剑法,我自嘲的笑了笑,再给他个二三十年,想来我的剑道也是不如的。

       他对着茫茫天地念了这么一首诗,我记得清清楚楚,“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少年人的意气风发,狂极了,可是我认同,我想,他是能成圣成仙的人。

       想来也是如此,那日舞剑毕,感受天地之力,我竟在剑旁化出了虚影,他笑着对我说,“宝剑有灵,剑灵化形理所应当,接下来也要好好指教啊。你既是这天下最好的剑,我也得成为这天下剑术最好的人啊。”他还拉着我碰了下拳,嘴里嚷嚷着,重新认识下吧,我是楚沉星。我愣了愣,回了一句踏雪。

       其实那次啊,根本没碰上,也碰不上,但我心里却好像被狠狠撞了一下。我只知道,我想帮帮他,天赋心性无一不缺,他生来就应当是这世上剑术最好的人。

 

       十年磨一劍,霜刃未曾試

 

       沉寂已千年,如今,也是时候亮一亮锋芒了。我又想了想,加了一句,一同星辰。

       我想,我找到了这千年留存于世的意义。

 

       在旁人看来不可思议,于我却又觉得顺理成章。嗯,大概就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罢。

       头年,我们蜗居于长安一同熟悉俗世与江湖,熟悉那些早已名扬的剑客,其实也不拘于剑客的大家。

       后来我们用三年,挑翻了全大陆的好手。我坐实了天下第一剑的位置,而他也成了第一剑客,因着实力超群还被尊为剑圣。江湖人,尤其是那些持剑的,都以一度剑圣剑招风采为荣。就连他挟我纵马扬鞭驰骋江湖的身影,也被谱写成了曲,最著名莫过“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两句。嗯,却是不错。

       他也真是俘获了不少姑娘的芳心,渡河那日,王姑娘可是在岸边高声歌唱山有木兮木有枝,走在街上没有掷果盈车,想来也就是因为他只骑白马了。风流倜傥常骑白马,剑法超群,啧,说起来还真是满足千万万少女对如意郎君的全部幻想。

       关于那位王姑娘,可真是说来话长。

       那日我们本在街上走着,正巧碰上有姑娘出嫁,锣鼓通天好不热闹,他兴致一起便驻足观看。无意间却又让我们发现轿中新娘在细细哭泣。问与旁人才知,这姑娘是大家献给那山中土匪头子做压寨夫人的,就盼着让他满意好过安生日子的。我当时心便一惊,默默为那无名山寨的倒霉首领点了根蜡,他啊,可是爱管闲事的紧。果不其然,一剑骤然射出,我只得又叹了口气,无奈的看着原身插在了不知哪户的墙上,等等,这墙怎么摇摇欲坠,我自觉青筋都暴起了,哼,回去就让他擦剑,十遍起步。他又将姑娘送回家中好生安抚,还亲吹了一首极是安神的萧曲,好不容易将那姑娘哄睡后,又前去将那什么黑鸡山寨一窝端了。他倒是逞了波威风,却还让我屈尊去收拾那些小喽啰。

       自那以后,王姑娘便为他取了个绰号,叫辰星君,扬言非君不嫁,还苦练古琴技艺,称是为了某日能与辰星君琴瑟和鸣。这事在女子间可是广为流传,据说她们也不称呼剑圣为剑圣或是什么其他的,都叫他辰星君呢。

       为这事,我也没少打趣他,他也坦荡,摊摊手对我说,“咳,我魅力这么大,怎么,小踏雪迷上我没有?那不如再帮我看看那壶酒气息更纯正时间悠久啊。”我给了他个白眼,转过身,却也告诉了他答案。

 

       他是一直将我当作人来看的。小如定居何处、每日餐食,大到一招一式的名字,那其间,总是有我的痕迹的。

       他告诉我,我是他的第一把剑,也会是唯一一把。

       每逢切磋比试,他都会说的。“劍名踏雪,長五尺七,重三十七斤”。对手也会诚心诚意的赞一句”好剑!”。他便回一个笑,才开始出招。

       我也曾想过被拜访在供桌上,被大家族年年祭拜,或是每一次被拔出前剑客都会沐浴焚香,毕恭毕敬。

       但他,远比我想的好。

       他笑着说,你啊,是染了烟火气。

 

       我算了算时日,又是喝酒的日子。

       自他认了那泓柒为兄弟,每月的初七和二十三都是要约着痛饮一场的,趁着微醺比划两招,待醉了,还会吟上两句诗。这吟诗之时我可是再欢喜不过了,每逢必要竖起耳朵来听,那上下句凑的分明奇怪偏偏韵脚又压的不错,可不知为我提供了多少笑料。两人皆是有些墨水的,自也不仅于此,偶也有“欲上青天揽明月”这般诗句从他口中蹦出。称得上惊喜不断。

       他们是不拘喝什么酒的,春天桃花酿,夏天梨花酿,秋天菊花酿,入了冬还有梅花酿,不过喝的最多的还是竹叶青。着实是因醉翁之意不在酒。酒,男人友谊的象征嘛,我懂。

       泓柒是怎么认识的我也说不上,总归他是熟识这城的。无论大小酒馆还是烧鸡烧鸭店,皆由他领着去,没一次错的。说来也真是奇,那泓柒看上去便穷酸极了,每次饭钱到头也确是剑圣付的,却认识众多酒馆,更奇的是他对着剑圣毫无畏惧亦或是敬仰之心,那目光倒更像是看小辈。

       最令我好奇的还是两人武艺,那人当真是深藏不露,江湖从无这号人,可谈起招式说的却真叫一个头头是道,不知是个甚麽情况。我也搓捻着他和那泓柒比上一比,激将法都使出来了他也不为所动,比划仍是点到为止,气得我三天没理他。

       反正他眉宇间是藏不住正气凌然,或还有些侠肝义胆,没安坏心。

       哼,凡人总是要有些小秘密,我才不在乎。

 

       边疆大乱来的毫无征兆,泓柒突然间的杳无音讯才让我认识到,原来他们的联系,如此单薄。

       不仅仅是北方,西南和南方同时遭敌,甚至连海上也有流寇频繁骚扰。四方传来的,皆是战败的消息,又以北方最甚,若照这个势头,不需一个月,便将兵临长安。

       我知道,他深爱这大唐,这长安。

       那是无意间透露出来的,又愈发显得真实。我们曾在满月登上宫闱之顶,那是他就那么斜靠在那华丽的屋檐上,静静看着下面的长安。我还是不大能理解这种感情的,国、故乡、家,这于不过一个他,说到底我从不在乎这天下,这天下于我也只是一个他。但我想,他是念着这大唐的,也真心视长安为故乡的。

       那么接下来,做什么也不足为奇了,不是吗。

       我想这世界再无人这么大胆了罢,单枪匹马于十万军中直取敌国帝王首极,便是死了,也是轻的吧。我没劝他。说起来,若无我,他也万不能将计划实施的如此顺利。

       只是我从没提过,那首领身上有天道金印,唐灭,乃天意。

       这世上,怕也只有我才能忤天道之意,助他斩杀敌国帝王了罢,我自嘲的笑了笑。只不知,此次事变,还能否再见。这些,我一句也没和他说,我仅仅是点化了那剑鞘,若是剑圣问起,为何不告而别,便回一句如何说再见罢了。

       剑胆琴心,并着深深无力与孤注一掷,大唐绝无能力拦下这七国联军,他也绝无可能一举剿灭那来势汹汹的四十五万精兵。

       也不知是何人暗中助相助,那剑本还差着半尺捅入心脏,却将那首领往前推了半尺。有机会,可要好好谢谢他。

       感受到剑身破损,我知道,我们成功了。

       我冲他笑了一下,那是我第一次向着人笑,也不知好看不好看。

       我有些脱力,归了剑身。

 

       从没想过,我还能再看到这世间。

       不变的皑皑白雪,是华山。只这一次不同,那雪竟是落到了我手心,没化,但也没穿过去。我又试了试,我似乎可以碰到东西了。

       我有些迷惑的眨了眨眼,这是什么情况,莫非天道因为选中的帝王折在了我们手上,气花了眼。等等,他呢。

       这周围千里,没他气息。

       我感受到了泪水划下,没来由的心一抽一抽。

 

       他不在了。

       我的剑身早该断裂,怕是要碎成粉末才好。于执法,天道几时出过错?不过若是剑仙命格来换,想来还可有个商量。

       而魂魄命格一齐交予,命陨并着魂散,抹去后,不入轮回。

       那自可换我一朝现世,连着忤逆之罪也一并抵了。

       最后还是如我想象那般,永生不见了,只不过,去的不是我。

 

願將腰下劍,直為斬樓蘭

 

后记

       “妈妈,那是什么。”小女孩稚嫩的童音响起。

       妇人看了看,“妞妞,这不过是把断剑,都碎成了两截了,没什么好看的,走,前面啊可是百万冰雕,美极了。这可真是上天保佑,是天在护我大唐啊!”

       小女孩趁着妈妈不注意,悄悄解下了剑柄悬挂的璎珞。

       那是天蓝色的,好看极了。

 

       若细细看察那冰雕群,可见一玉石碑。上刻:

   楚沉星 洪七   

功绩显著 恒古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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